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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局长走流程”工作方案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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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一把手”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查找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不断提高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根据《中共兴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局长走流程”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镇(街道)政府负责人、市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转换角色、变换视角,以企业群众身份走流程、以工作人员身份坐窗口等方式走流程,深入体验在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推动制度优化、流程再造和服务提升,营造规范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体验方式

  (一)以企业群众身份走流程。要采取亲身办(以自己为申请人)、代理办(收集待办事项,经授权委托,为企业办理具体事项)、陪同办(与企业办事人员或群众一道,全程参与查看办事环节,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等形式,从咨询到表格填写、从排队办理到事项办结,跑完全流程,记录群众办事全过程。特别网上办理事项,要从注册登录开始全流程体验,及时发现办事不便、效率不高等问题,督促服务工作整改提效。

  (二)以工作人员身份坐窗口。深入服务窗口,以工作人员身份直接受理审批服务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面对面服务,全流程参与线上线下办事过程,体验是否存在流程不优、运转不畅等问题,并采取措施推动提升整改。  

  三、体验内容

  (一)事项流程。重点体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件数量、办理时限、办理环节、跑动次数和网上办事等要素,检查是否达到流程最优,有无提升空间。

  (二)配套服务。重点体验热线服务、窗口办理、网上查询、咨询引导、服务指南、自助服务、兜底服务、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链办理、容缺受理、预约上门以及办事秩序和投诉监督等要素,检查是否有效利企便民,如何改进服务。

  (三)相关中介服务,重点体验事项设置、办理时限、业务衔接,检查有无服务不优、行业垄断、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如何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

  (四)相关证明材料,重点体验证明依据、设置必要和证明获得,检查有无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如何通过信息共享简化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一)全程走到底。要认真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先选重点、找准难点、出好题目,制定切实可行的体验计划,避免蜻蜓点水、走过场。要像普通群众或者办事人员一样,自己动手申报材料、排队办理,直到窗口正式受理、跟踪进程、拿到结果,确保通过扎扎实实地“走”、认真细致地体验,针对发现的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排相关人员做好体验记录,认真研究,找准企业、群众“办事难”要害问题,让问题切实得以解决。

  (二)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单位要将“走流程”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坚持高频事项、堵点事项必须“走”,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瓶颈难题必须“改”。主要负责人要每半年体验一次审批服务办事流程,及时记录“走”的时间、体验的事项、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措施、解决的效果。围绕“走流程”工作,建立问题、需求、整改“三张清单”,全面梳理“走流程”发现的短板问题,及时召开局党组(党委)或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提升措施,并着力推动一系列流程重塑再造、修订完善一批政策制度、建立健全一套工作体制机制,实现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三)及时总结报送工作情况。各镇(街道)、市直属各单位要定期总结“局长走流程”工作中形成的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完善方法措施、形式内容,确保“走流程”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调度、督导落实。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展工作任务,扩大工作成果。

  (二)强化督导问责。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纪委监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局长走流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严重敷衍和无故不执行的将予以通报或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融媒体中心等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渠道大力宣传报道“局长走流程”工作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此项工作的参与者、受益者和重要的监督力量。

  各镇(街道)政府负责人、市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半年开展一次“局长走流程”工作,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并提出优化方案,并于每季度后第二周前向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季度“局长走流程”工作情况(工作总结和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整改清单,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盖公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报送到市营商办(市发展改革局价格管理和体制改革股)。


  附件:“局长走流程”活动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整改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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