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号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通知》(粤农农规[202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经审核,下列申请者符合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11日开始至2023年7月19日止,对下列申请者获得补贴有异议者,请书面或电话向公示单位反映, 反映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办
兴宁市农机补贴办
联系人:何庆辉
电 话:0753-3332365 3330669 兴宁市农机购置补贴审批办公室 日期:2023年7月11日 序号 姓 名 公 示 地 址 机型 机具型号 报废数量(台) 中央财政补贴金额(元) 1 陈汉新 大坪镇友联村大坑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喂入量3-4kg/s(含)] 东禾4LZ-4.0Z 1 7300.0000 2 黄金城 合水镇双溪村高陂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喂入量1-3kg/s(含)] 4LZ-2.2型 1 5500.0000 3 赖思伟 龙田镇羊岭村围子下赖屋40号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喂入量3-4kg/s(含)] 4LZ-4.0Z 1 7300.0000 4 陈德辉 龙田镇羊岭村双陈屋11号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喂入量3-4kg/s(含)] 4LZ-3.2Z 1 7300.0000 5 黄天华 罗岗镇霞岚村让德围19号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喂入量1-3kg/s(含)] 4LZ-2.0B 1 5500.0000 合 计 5 3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