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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信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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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兴宁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梅州市、兴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信访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扎实推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我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信访、推动依法治访,持续加快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进一步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转办督办等工作程序;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及重复访治理攻坚,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充分发挥市镇两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信访与各类调解组织、社会组织的协调联动,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务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贯通起来,把省委“1310”具体部署、梅州市委“八个方面展现新作为”的工作安排、兴宁市委“九个方面跑出加速度”的工作要求转化为信访工作实际行动。紧紧围绕国家信访局“135”施工线路图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改革创新信访工作责任、落实监督问责及考核各项机制;纵深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无信访”单位、“无信访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和全省信访工作示范镇(街道)的创建工作,以高质量的信访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信访服务和保障。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主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点问题。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紧紧围绕“法治信访”建设,严格对照《信访工作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全年共到市委党校讲授《信访工作条例》3场次,进一步夯实信访工作理论基础,持续营造“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市党员干部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思想,积极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和“千名信访干部千镇行解民忧”活动,扎实推进“无信访”单位、“无信访村(社区)”创建,扎实做好源头预防、矛盾化解、分析研判、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市信访形势总体平稳。2023年信访总量共计2526件次,同比上升24.43%;信访工作机构、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均为100%;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为100%;满意度评价件参评率95.98%,满意率95.88%。

  一是深入开展“无信访”单位、“无信访村(社区)”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多次派出业务骨干到相关镇街、市有关单位就如何做好“无信访”单位及“无信访村(社区)”创建工作、初信初访受理办理、台账填报、国满件评价、重复信访治理等方面的业务进行指导培训,有效提高了我市信访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助推创建顺利开展。市镇两级坚持“控新治旧、标本兼治”,最大限度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通过强基固本、综合施策,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12月31日,全市504个村(社区)中,符合“无信访村(社区)”认定标准的村(社区)有304个,占60.31%。

  二是推动落实领导接访下访。持续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坚持每月15日、28日一位市党政领导到市信访局接待上访群众,全年共接访群众518批1419人次。市镇两级党政领导深入学习弘扬“浦江经验”,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定期接访与不定期下访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带案下访、登门走访、领导包案等方式,认真访民情,切实办实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是完善信访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市群众信访诉求联合接访模式,中心设立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一个窗口”受理群众提出的纠纷化解、信访诉求、法律服务、心理服务等各类事项,充分动员行政、司法、信访等力量,形成了统一的综合服务平台,凝聚了各方的工作合力,形成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注重发挥镇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站的作用,加强对村级群众信访诉求服务点的指导,加强与市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有机衔接,共同形成市、镇、村三级有效配合的全市信访工作体系,实现信访事项“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力争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2023年9月,市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被评选为2023年广东省县级标杆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

  四是坚持抓好信访源头治理。坚持市镇村三级联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化解期限。深入开展“千名信访干部千镇行解民忧”活动,督促指导基层,发挥隐患排查作用,将排查的矛盾纠纷按风险等级分类进行交办、督办,建立倒逼比对隐患排查机制,倒查是否已排查、已追踪,是否存在漏管失控情况。抓好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细化工作流程,明确首办责任,缩短办理周期,全力推动初信初访“一次办好”,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结合信访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了信访业务骨干“一对一”轮训、全市信访工作专题培训班会议,提升业务规范化办理质效。

  五是切实抓好信访矛盾攻坚。对上级交办专项治理的重复信访案件,逐案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台账,实行分类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本级信访积案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并设立了专门的工作台账;派出督导组,对未按时办结的信访积案开展上门督查指导,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化解措施和解决问题路径,限期办结。第三批治重化积信访案件共36宗,已全部办结。

  六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悬挂宣传条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重点宣传《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宣传网上信访、阳光信访等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新举措。今年5月,我局在文化广场开展了专题信访普法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220余人次,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信访意识。此外,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推进《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六进”活动,共悬挂横幅600余条,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全力提升基层依法自治的水平和能力。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信访源头治理还需加强。对基层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力度还不够强,个别镇(街道)、单位未开展深入细致的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工作,只重表面,轻行动,在纠纷萌芽阶段,预防调处不力,没有给予高度重视,最终导致引发上访甚至集体访;少数单位对受理的信访事项不重视,一拖再拖,欠而不决,导致重复信访多发、信访上行。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仍需加大。宣传渠道和形式较为传统,创新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探索不够;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部分群众对自身权利义务不清晰、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部分信访群众受传统思维影响,群众信“访”不信“法”,一些本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仍然通过信访渠道表现出来。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信访问题方面还需加强。部分镇街、部门工作人员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信访事项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对信访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没有进行依法分类,一些应按照法定途径处理的诉求,仍以信访模式进行答复办理。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无信访”单位、“无信访村(社区)”创建活动,落实好“信访微治圈”“五级大接访”“调处全方位”三大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同时,聚焦“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建立控增、减存、防变“3张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从而进一步压减国求初件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敦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准确甄别诉求,务实化解措施,切实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及满意率。

  (二)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高质高效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探索建立化解信访案件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对重复信访案件落实全员包案,对未按时办结的信访积案开展上门督查指导,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化解措施和解决问题路径,限期办结。继续推动落实好市级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以“事心双解”为立足点,充分发挥领导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机制优势,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化解一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

  (三)强化信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健全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工作责任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全力提升基层依法自治的水平和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构建“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五个法治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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