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兴宁市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承担《梅州兴宁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梅州兴宁产业园位于广东省兴宁市叶塘镇、新陂镇、合水镇和龙田镇辖区内,是2006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省批准面积为400.45公顷,2018年4月被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23年被列入省级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同年6月省药监局、梅州和兴宁三方共建医疗器械产业园被确定为省第五批生物医药产业唯一的创新服务重点地区。省批准面积400.45公顷范围内已开发276.11公顷、开发率69%。 为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协调、产业聚集、资源集约的产业园区,梅州兴宁产业园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修订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24〕1223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发区(园区)整合优化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形成整合优化初步方案。产业园整合优化后用地面积合计约356.66公顷,分别是:北区约15.8公顷、南区约306.18公顷以及中伟项目片区约34.68公顷。整合优化后发展“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为梅州兴宁产业园区发展的三大主导产业。本次规划环评范围共543.17公顷,含北区15.8公顷,南区492.69公顷和中伟新能源项目34.68公顷。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兴宁市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工 电话:13823890324 联系人:石工 电话:13923006582 电子邮箱:xnyqqgg@163.com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业大道18号兴宁天河创新产业园北1门办公楼3楼 邮编:514500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3525104 电子邮件:gdhjxh@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402室 邮政编码:51004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园区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园区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包括园区开发现状回顾、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污染源强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规划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评价结论等。 3、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将由规划实施单位以发放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规划实施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由规划实施单位通过媒体、网站或张贴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以再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地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及态度。 2 、您认为该规划的实施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表明对该规划所涉及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看法。 4、规划对您生活的影响以及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规划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规划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规划实施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兴宁市工业园管委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