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兴宁市财政局为兴宁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兴宁市财政局为兴宁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