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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25〕70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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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现将《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25〕9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办法》对政府投资决策、审批、监管等环节作出了全面规范,是政府投资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办法》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二、严格对标执行。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履行程序、审批权限、可以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建设实施、监督管理责任等事项,原则上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各镇(街道)、各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坚持以《办法》为基本准则,确保政府投资行为在制度的框架内规范、高效、透明运作。

  三、压实主体责任。发展改革部门为我市投资主管部门,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各镇(街道)、市有关单位依照《办法》和市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执行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项目建设工作,支配、使用项目建设投资的单位为项目单位,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25〕9号)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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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25〕70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0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现将《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25〕9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办法》对政府投资决策、审批、监管等环节作出了全面规范,是政府投资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办法》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二、严格对标执行。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履行程序、审批权限、可以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建设实施、监督管理责任等事项,原则上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各镇(街道)、各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坚持以《办法》为基本准则,确保政府投资行为在制度的框架内规范、高效、透明运作。

  三、压实主体责任。发展改革部门为我市投资主管部门,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各镇(街道)、市有关单位依照《办法》和市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执行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项目建设工作,支配、使用项目建设投资的单位为项目单位,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25〕9号)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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