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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0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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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1 园区概况

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选址于兴宁市北面,范围涉及叶塘、龙田、合水、新陂镇四个镇,总规划用地面积约434.8ha,空间上分南、北两区。其中南区现大约已征用120ha。北区已征用工业用地(云山汽车厂)74.18ha;规划一类工业用地213.2ha,二类工业用地62.6ha,工业总用地275.8ha。园区基础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和道路、管线、绿地、污水处理厂等大量基础设施建设。

工业园开发目标为主要发展以轻工业为主的一类工业,以汽车零配件、机械制造、五金、电子为主导产业,功能合理、设施配套,有相当竞争力和高产出、生态型的第二产业功能区。

工业园控制人口4.5万人,开发建设期10年。开发完毕后预计工业产值48.13亿元。

2006年,兴宁市产业转移园区(富和)首期工程经省政府认定,位于兴宁市合水镇富和村,兴宁市城区北侧,距市中心约10km。转移园由兴宁市政府和东莞石碣镇合作开发,首期开发用地82.6ha。工业园首期用地范围,现引入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客车、专用汽车生产、迁建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投产。根据《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客车、专用汽车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引入项目在产业政策、清洁生产、能源使用、总量控制、场地及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点搬迁安置等各方面均符合首期工程环保批复的要求。

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05年环境空气质量历史监测结果表明,园区范围内各个监测点的SO2NO2小时浓度均没有超标,TSPPM10的日平均浓度也没有超标,各监测点的非甲烷总烃均未检出。各个监测点污染物监测值远低于标准限值,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 修改单 二级标准要求,园区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009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辖区范围各个监测点的SO2NO2TVOC、甲苯、二甲苯的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的日平均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 修改单 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由两期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可以看出,4年来园区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没有出现变差的趋势,一直维持在良好的状态。

2.2水环境质量现状

2005年水环境质量历史监测结果表明,石马河、宁江、梅江各监测断面的污染物标准指数值都小于1,各监测值都能符合GB3838-2002 类、类标准要求,各评价河段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2009年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石马河、洋陂河各监测断面污染物标准指数值都小于1,能够满足GB3838-2002 类标准要求;宁江河除断面COD出现轻微超标外,其余监测项目及其他4个监测断面各污染物标准指数值均小于1,都能够满足GB3838-2002 类、类标准要求;梅江河监测断面各污染物标准指数值都小于1,能够满足GB3838-2002 类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由两期的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4年来园区周围区域水体的水环境质量没有发生明显变差的趋势,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尚可。

2.3河流底泥环境质量现状

2005年,兴宁市环境监测对丰乐断面、曲塘断面和水东断面进行采样监测,历史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河段底质中CuCdCrPbHgAs等均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

2009年兴宁市环境监测站丰乐断面、曲塘断面和水东断面进行了再次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底质中铜、镉、铬、铅、汞、砷等污染物均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底质沉积物中污染物富集影响不明显,底泥未受到明显的污染。

由两期的河流底泥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4年来监测河段底质未出现明显变差的趋势,未受到铜、镉、铬、铅、汞、砷等污染物的污染,河流底质现状良好。

2.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2005年兴宁市环境监测站对园区内的水陂村朱屋水井历史监测结果表明,园区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各指标均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

2009年兴宁市环境监测站在园区内设置包括水陂村朱屋水井在内的4个监测点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园区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各指标均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园区周围水环境未受外界污染。

由两期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未受到外界环境污染。

2.5声环境质量现状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设置的26个现状监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能够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6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生态现状调查分析表明,园区所在区域土地利用以水田、旱地、林地、果园地和已建企业的工业用地为主;植物以水稻、蔬菜作物及荒草植物等为优势种,植物生长一般,园区现状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效应一般。

3 园区污染源分析

综合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等的分析结果,得到园区开发前后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变化情况,具体情况详见表1

1 园区开发前后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变化情况

环境影响因素

首期工程

园区现有企业

开发后总体

废水

废水量(m3/a)

9.75

20.04

198.72

COD

3.9

43.76

131.18

NH3-N

1.07

3.62

26.24

燃料燃烧污染物

SO2(t/a)

0.87

20.45

264.26

烟尘(t/a)

0.16

88.29

154.56

固体废物

产生量(t/a)

671

1205

22504

噪声

工业噪声

6095 dB(A)

75130dB(A)

声源密度、数量增加

交通噪声

6989dB(A)

声源密度、数量增加

生活噪声

90dB(A)

90dB(A)

声源密度、数量增加

生态

园区开发前后,地表结构、生态结构、生态功能、水土流失等发生变化

社会经济

开发后,区域人口规模增大、人口素质提高、就业率增加、经济发展水平及综合实力提升、城市范围加大、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区域交通改善、区域景观得到美化、可持续发展水平得到加强等。

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1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工业园开发建设后,以电能作为主要能源,不足部分辅以油料,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较少。

常年主导风向(NW风),常年平均风速(1.7m/s),常见稳定度(D稳定度)时,SO2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89mg/m3,占评价标准(0.5mg/m3)的1.78%NO2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84mg/m3,占评价标准(0.24mg/m3)的3.50%PM10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52mg/m3,造成的增值很小。常年次主导风向(SE风)时,各种气象条件下造成的最大落地浓度值和常年主导风向条件下接近。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位置在距园区边界1.2km的范围内,影响的范围较小。小风、F稳定度为不利气象条件,此时SO2NO2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243mg/m30.0228mg/m3,分别占评价标准的4.86%9.50%PM10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142mg/m3,各污染物造成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较小,能较好地符合环境功能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利气象条件下,污染物扩散不畅,最大落地浓度的位置在距园区边界1.0km的范围内,影响范围较小。

夏季典型日SO2NO2PM10在评价区造成的浓度增值最大值为0.0073 mg/m30.0068mg/m30.0043mg/m3,分别占评价标准的4.87%5.67%2.87%,所占评价标准的份额较小,对评价区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夏季典型日污染最大日均浓度增值位于工业园南区北面的李屋村附近。冬季典型日SO2NO2PM10在评价区造成的浓度增值最大值为0.0072mg/m30.0068mg/m30.0042mg/m3,分别占评价标准的4.80%5.67%2.80%,所占评价标准的份额较小,对评价区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冬季典型日污染最大日均浓度增值位于园区内老陈屋村附近。

从全年平均来看, SO2NO2PM10在评价区造成的增值较小。SO2NO2PM10在评价区造成的平均浓度增值最大值为0.0042 mg/m30.0040mg/m30.0025mg/m3,分别占评价标准的7.00%5.00%1.67%,所占评价标准的份额较小,对评价区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污染物在各敏感点造成的浓度增值叠加底值后,典型日浓度和年长期平均浓度均较低,能较好地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园区排放的大气污染对敏感点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工业园建成后,其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集中处理厂处理后,在污水事故排放的情况下,外排污染物会对受纳水体宁江下游河段的水环境质量将产生较为明显的不良影响,且也会对梅江水质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宁江汇入梅江的入口处CODBOD5NH3-N增值分别为9.9597mg/L4.9304mg/L0.4552mg/L,叠加本底值后分别为28.4597gm/L6.9304mg/L0.9392mg/L,占评价标准(类)的189.73%231.01%187.84%。,因此,应采取严格防范措施,确保不出现污水事故排放的情况。

在污水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外排CODBOD5NH3-N会在混合过程段内形成微弱的污染物超标带,叠加本底值后,CODBOD5NH3-N超标带长度分别约为1500m200m200m,对纳污水体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在以完全混合处即距纳污口3050m处作为计算起点的20km河段,叠加本底值后,CODBOD5NH3-N的浓度值均可达到相应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对宁江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明,工业园开发建设后,主要设备噪声源若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则在距声源10100m处就可以衰减达到55dB(A)的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夜间);主要社会生活噪声源若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则在距声源1030m处就可以衰减达到50dB(A)的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夜间);在饱和交通流量下,若考虑道路两侧建筑物、树木等对噪声削减影响,园区主干道上行驶机动车产生噪声在距路边约50m内就可衰减达到70dB(A);次干道上行驶机动车产生噪声在距路边30m内就可衰减达到70dB(A)

因此,只要加强辖区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治理措施,则工业园开发建设后,其主要噪声源产生的声环境质量影响将局限在较小范围内,将不会对整个辖区及周边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4.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工业区应建立和逐步完善三大固体废弃物处理系统,即固废收集系统、运输系统、处理系统。在征得从兴宁市环卫部门许可情况下,将垃圾和污泥运到新陂垃圾填埋场处置;工业垃圾尽量进行综合处理与利用,加强有用成分的回收利用,减少废物产生量,对不能处理的部分可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区内应加强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全面推行危险废物排污申报以及排污收费制度,对废物的产生、利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都要有追踪性的帐目和手续,并纳入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集中收集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预处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使废弃物由产生至无害化的整个过程都得到控制,保证每个环节均对环境不产生污染危害。

经过对各种固废体物采以有效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可减至很小。

4.5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园区的建设占用了92.4ha的耕地,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兴宁的农业用地格局、农业生产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镇内土地调整的方式解决被征土地村民失去土地的问题。将征地款用于新土地的整理、低产地的改良,弥补农业生产的损失。

为保护居民身体健康,对工业园规划范围内的零散居民点:叶塘镇岳桥村(老陈屋、聚安堂、黄塘背、林屋、笠麻罗)和叶塘镇上岳桥(上岳)等2个村委会6个自然村,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搬迁安置计划,逐步搬迁安置于环境可行的集中居民点,将对居民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工业园的建设可增加当地居民收入,改善生活,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就业,对社会经济正影响明显。

5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采取以下环境保护对策减缓或消除环境影响。

1)尽快建设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首期处理能力>10000t/d。污水处理厂用地已征收,应落实资金,抓紧建设,解决现有废水分散排放的问题;同时加快北区和南区污水管网的建设,尽快将北区将要产生的废水纳入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园区能源以电能、轻质油等清洁能源为主,轻质油含硫率<0.5%。控制重油和煤的使用。煤的含硫率<0.8%。对入园企业可能产生的酸雾今后企业须采取碱液吸收处理。对机械制造业配套涂装车间要采取先进喷涂工艺,设置流水负压回收漆末装置,烘干室废气经焚烧炉催化燃烧处理

3)石马河、洋陂河设置>20m的防护林带,其它边界设置>10m宽的防护林带。

4)园区周界设置>100m宽的缓冲带;

5)按制定的产业准入名录对入园企业严格审核把关。

6)入园企业必须符合行业清洁生产要求;

7)对占用的耕地按有关政策制定统一的补偿或调整措施。

8)按制定的搬迁安置计划,逐步搬迁安置规划范围内的分散居民点:叶塘镇岳桥村(老陈屋、聚安堂、黄塘背、林屋、笠麻罗)和叶塘镇上岳桥(上岳)等2个村委会6个自然村。

9)一般工业固废应加强回收,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部分可连同生活垃圾收集、运往新陂镇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10)中水回用率>20%,并在后期的开发建设中尽量提高,减少废水排放。

其他对策详见报告书环境保护对策专章。

6 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工业园建设后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有:(1)主要有毒有害原材料的贮存、运输和使用发生散落泄漏造成的环境风险;(2)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失效,造成污水事故排放;(3)主要工业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其中主要的风险是工业园废气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的风险。各企业须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若园区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石马河,则废水流经1~2km后汇入宁江,宁江流经10km后为城区饮用水源望水厂。由预测结果可知,废水中高浓度污染物CODBODNH3-N将在汲水口处造成污染,同时,废水中还含有一些重金属和细菌污染物,对饮用水源水质构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可能危胁到人体健康,故须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污水直接排入石马河和宁江饮用水源保护区。

7 农业环境保护

本园区建设对农业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农田的占用,根据园区的土地利用现状,现状耕地143.5ha

占用农田使园区现有的农田丧失农作物种植的功能,所在地区的农田数量及土地利用格局产生一定的影响。

园区开发建设永久性占用农业用地约132.7ha,其中耕地92.1ha、林地13.4ha、果园地27.2ha被占用的农用地将丧失农作物产出能力,给园区所在村的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损失。但根据兴宁县农业局《关于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对农业生产的评估意见》,本园区的建设 不会对兴宁县农业生产带来影响

为了尽量减小因园区建设占地给园区所在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质量带来的不良影响,本园区应执行中发[1997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文件所规定的内容,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对征用的土地要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当地农业管理部门,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在园区所在地区进行异地土地开垦,以维护区域耕地总量的平衡。

8 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

园区选址位于兴宁平原,属平原微丘地形,地形起伏较小,北区土地类型主要以矮丘和荒地为主,间有少量的果林和耕地。地表植物多为杂草和灌丛。南区未开发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林地为主,沟渠和小溪旁分布有灌丛。园区内植物类型主要有三类:一是灌草丛植物,二是少量水稻农作物,三是少量的人工果树。调查中未发现珍稀、濒危动植物。园区区域内的以稀疏荒草丛植物为主的群落结构和群落内的物种量均在较低的水平,本评价区域的植被生态效应较森林植被为低,园区现状生态环境状况一般。

本园区建设后,辖区内土地利用方式将发生变化,耕地、果园、荒地将消失,转变为工业区用地,生态系统从农林生态系统转变为工业区生态系统。从所在区域而言本园区的建设不会影响当地植物种类、植物群落的数量、分布和种群结构,通过农用地异地补偿也不会影响当地的农业生产。因此本园区的建设不会给所在区域生态系统带来明显不良影响,整个生态系统仍基本处于良性状态。

园区的建设应特别注意水土保持工作,搞好园区的绿化工作,建立以乔木为主园区绿化体系,在停车场、配电站、污水处理厂、高压电线走廊等公共建筑物周围,建设绿化隔离带。绿化隔离带的宽度以515米为宜。园区内沿S225公路园区一侧建设1020m宽的公路隔离绿化带;园区主干道、次干道两侧设道路绿化带,道路绿化带宽度510米;园区沿宁江、石马河和洋陂河一侧分别建设2030m1520m10~15m宽的景观绿化带;在本园区与其它区域相邻的边界处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各种形式的绿化带构筑园区的绿化廊道,维护园区的生态环境。

9 公众参与结论

20092月期间进行了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共发放150份调查表,回收149份,回收率99.3%

公众参与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公众对园区的开发建设普遍持肯定态度,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经济的快速增长,提升区域形象,提高当地和社会的就业率,增加税收,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但是也对工业园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环境风险等表示了关注,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认真考虑和研究了当地居民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建设单位表示将严格按照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加强管理,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0 清洁生产结论

项目必须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对于申请进入园区的项目,除了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外,还有进行清洁生产审计,以确定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对于转移园区拟引进的行业,在国家还没有具体清洁生产指标的情况下,这些入园企业除应严格遵循上述提出的入园原则外,还应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并同时按照《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实施行动意见》,通过清洁生产,使废水、废气中的污染物最小化,并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园区要引进先进的汽车配件制造业、电子、机械制造、五金等产业生产工艺和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生产技术发展空间实行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提高气化率,开发利用太阳能,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对于进入园区的企业,应鼓励使用含硫低的轻柴油,尽可能使用天然气做燃料,企业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如涂料)尽量采用环保、无毒无害材料,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应采用清洁安全原料,禁止使用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料,避免有毒有害原料的使用。

入园企业必须加大资源及能源的回收利用,做到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各类固体废物必须做到安全妥善处置。

11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兴宁市的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区域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实现兴宁经济的快速发展、跨越发展。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社会生产总值、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

园区建设的对各种环境因子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工业企业集中建设有利于环境污染影响的集中控制,有利于改善和提高环境效益,促进环境建设与社会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该项目社会经济效益好,环境影响和损失较小,该项目将带来正的环境影响经济效益,从环境经济的角度出发,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是可行的。

12 综合结论

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选址符合相关城市规划、环保规划的要求,选址场地条件良好。工业园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是对广东省 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 的战略政策的具体执行。工业园发展目标、规模合适,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工业园已进行了首期工程的开发建设,在开发基础上纳入了现有的新兴工业园及周边用地范围,现状工业尚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但由于开发时间短,工业园环保基础配套设施亟待完善。通过本次规划,工业园的开发将更加合理、有序。工业园规划引进的企业类型均为一、二类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数量相对较少,只要按既定的规划要求及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进行合理、有序的开发建设,对评价范围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保角度分析,按工业园规划进行进一步的开发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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