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19〕52号)文件精神,我市2019年中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人数100人、培育资金30万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按照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承办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ensp; (一)已入选中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培育基地库省级以上综合类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三)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具有农民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经验。 (四)培训机构具有能够容纳100人以上学员的培训教室及现代教学设备。 (五)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必要的优秀专业教师,按《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课程设置要求,授课老师优先聘请已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新型职业农民师资信息库注册,以往学员评价满意度高的教师。 (六)联合有培训资质机构的电商开展培训,能组织学员到省级以上大型电商基地参观、交流、学习。 (七)拥有数量丰富、优质的实训合作基地,能高标准高质量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等实训教学,能组织学员到省级以上大型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参观、交流、学习。 (八)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负责所有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提供给项目组织验收,同时提供老师精品课程完整的DVD资料,报给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ensp; (九)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ensp; (一)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二)按照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19〕52号)文件要求,撰写《兴宁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初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安排、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材的选定、资金使用计划、培育进度安排、验收考核等内容。课程设置应包括高校教学、电商销售或农业企业融资专题教学、农业实训教学三个模块等内容,培训时间6天(48个学时)以上。 (三)培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3名以上)。 三、其他要求ensp; (一)申报材料必须提交相关的佐证材料。 (二)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培训机构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不超过三家省级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参与遴选。 本遴选公告时间从2019年7月2日-7月8日,公告时间7天。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参加遴选,并将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2019年7月8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料邮寄到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并将以上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政府大院9号楼兴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ensp;ensp;ensp;ensp;ensp;ensp;ensp;ensp; 联 系 人:张云、罗冬云 联系电话:13502530557、0753-3399350 电子邮箱:xnnykj2008@126.com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