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兴宁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兴宁市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新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
兴宁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5〕17号)和广东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文公〔2017〕103号)精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根据上级下达我市的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以市级文化馆为总馆,镇(街道)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文化室为服务点的群众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标识统一化、设施标准化、资源共享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体系化的目标。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质量显著提升,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小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罗丽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建辉(市应急办主任)
欧阳秋茹(市文广新局局长)
刘小炎(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各镇(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黄法平(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彭子欢(市文广新局办公室副主任)
林 艳(市文广新局文艺股负责人)
(二)成立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工作业务协调组。
组 长:黄法平(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常务副组长:陈小利(市文化馆馆长)
副 组 长:彭子欢(市文广新局办公室副主任)
林 艳(市文广新局文艺股负责人)
各镇(街道)文体中心负责人
成 员:邓凌莉(市文化馆副馆长)
谢芳芳(市文化馆副馆长)
工作业务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馆总馆,负责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日常工作。
三、建设任务
根据建设1个总馆、20个分馆、60个基层服务点(每个分馆3个基层服务点)的市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2018年先行建设1个市级总馆(市文化馆),6个分馆(兴田街道分馆、龙田镇分馆、叶塘镇分馆、大坪镇分馆、罗岗镇分馆、黄陂镇分馆),兴田街道、龙田镇、叶塘镇、大坪镇、罗岗镇、黄陂镇各选三个行政村建设18个基层服务点;剩余14个分馆(福兴街道、宁新街道、刁坊镇、新陂镇、罗浮镇、石马镇、合水镇、黄槐镇、宁中镇、永和镇、径南镇、坭陂镇、新圩镇、水口镇)和42个基层服务点计划在2019至2020年间分批建成。
四、建设要求
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是以市文化馆为总馆,各镇(街道)文体中心为分馆,各分馆下设3个村(社区)综合文化室为服务点,形成三级节点、网状分布、互联互通、一体运行的群众文化服务体系。在现有省、市、县、镇、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础上,按照三个统一的要求推进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
(一)统一领导管理。
1. 统筹经费使用。省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的市文化馆总分馆补助资金统一纳入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运营专项工作经费,由市文化馆总馆统筹管理使用。
2. 统筹资源利用。以市文化馆总馆为主体,打通行政层级和区域划分,畅通资源流动利用渠道,实现区域内的资源上下贯通、横向流通共建共享,包括区域内场地、人力、师资、服务等资源的统筹利用。
3. 统筹人员安排。市文化馆总馆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分馆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服务点有文体协管员1名以上,采取下派上挂,专兼结合的方式,由总馆选派工作骨干担任分馆副馆长,对分馆的业务进行指导,挂职分馆副馆长定期交流;分馆定期选派业务人员到总馆学习培训。村(社区)文化室为分馆延伸的末端服务点,纳入所属镇分馆统一管理。
4. 统一管理体系。在现行运作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符合我市实际情况、运行高效便捷的市文化馆总分馆管理体系,即分馆、服务点实行双重管理,业务工作侧重由总馆统一安排的工作方式。
(二)统一服务提供。
1. 统一服务目录和标准。市文化馆总分馆围绕文化活动、艺术演出、陈列展览、讲座培训、创作辅导、非遗展演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建立统一的服务目录和服务标准。
2. 统一的服务品牌。根据群众文化需求,依托宁江风情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源,采取市文化馆总馆、分馆和服务点分级共建的方式,精心打造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服务品牌项目。
3. 统一的网络平台。市文化馆总馆将各分馆的文化活动、艺术演出、陈列展览、讲座培训、创作辅导、非遗展演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内容,统一纳入数字化平台管理、配给。
(三)统一考评评价。
制定《兴宁市文化馆总分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建立由市文化馆总馆对分馆、服务点的逐级考评机制,以及分馆、服务点对总馆的反馈机制。通过双向考评,不断完善总分馆服务能力,提升总分馆服务效能。
五、职责分工
(一)政府的主要职责。
根据省文化厅文件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作为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领导、监督和对总分馆建设所需的人、财、物进行保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分馆服务设施和基本工作人员等。
(二)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市文广新局负责对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和管理,组织专家组对总分馆体系运营开展评估考核工作,通过评估找出各分馆的薄弱环节,推动改进工作条件。
(三)总馆的主要职责。
市文化馆是总分馆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执行部门,负责总分馆运营管理。市文化馆总馆除认真履行原有的基本职能外,要在梅州市级中心馆的指导下全面参与中心馆举办的各类活动,参与全市的资源调配;组织指导各分馆之间的资源配送,开展好文化骨干培训、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设备设施统筹、数字文化服务、非遗保护、文化志愿服务等工作,定期下派业务骨干到分馆指导工作。
(四)分馆的主要职责。
各镇(街道)文体中心作为市文化馆分馆,须服从总馆的统筹安排和业务指导,接受总馆的资源调配,执行总馆部署的各项任务,负责服务场地等的提供、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监管、对服务点进行指导管理、协调服务点的文化资源配送、对文体协管员开展培训和辅导等。
(五)服务点的主要职责。
村文化室服务点在分馆的指导下开展延伸服务,负责服务场地的提供、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管理、文化活动和服务的开展、群众需求反馈和评价等。
六、建设标准
(一)总馆建设标准。
1. 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2. 按照上级的要求,制定市文化馆总分馆统一服务目录、服务标准、服务标识和考核办法等,打造宁江风情群众文化活动等1至2个文化馆总分馆服务品牌项目。
3. 每年至少召开1次分馆馆长例会,研究、策划城乡公共文化活动;每年至少选派2名工作骨干担任分馆副馆长,对分馆业务进行指导;抽调2名分馆业务骨干到总馆学习培训,不少于三个月。
4. 组织分馆专业人员参加各类业务讲座、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组织分馆、服务点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和下基层文化培训辅导活动,每年合计不少于12次;组织总馆、分馆、服务点工作人员创编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每年不少于1个。
5. 开展市文化馆总分馆数字文化建设工作,统筹完成市文化馆总分馆公共文化信息发布、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网上展演培训等方面数字化建设。
6. 建设一支人数不少于2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指导、推动分馆、服务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并完善市文化馆总分馆各级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制度,为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提供支持。
(二)分馆建设标准。
1. 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2. 严格执行总馆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按时参加总馆组织召开的分馆馆长例会,按要求参加市文化馆总分馆考评工作,积极开展分馆业务工作,做好文化信息的统计报送。每月15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向总馆汇报工作进度(市文化馆电子邮箱:xnwfb@163.com)。
3. 试点分馆应达到省三级以上标准。
4. 配合总馆做好总分馆人员的下派上挂工作。每年组织辖区内服务点人员召开工作学习座谈会不少于1次,及时传达当年总分馆工作安排及要求,并对服务点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5. 按要求参加总馆的各类业务讲座、培训活动以及文艺作品的创编工作,参与承办总馆的各类文化活动项目。
6. 对接总馆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度规范,组建一支人数不少于1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指导、推动辖区内服务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提供支持。
7. 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宣传及推广工作。
(三)服务点建设标准。
1. 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
2. 严格执行总、分馆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按时参加分馆组织召开的工作学习座谈会,按要求参加文化馆总分馆考评工作,开展服务点业务工作,做好文化信息的统计报送。每月12日前向所在分馆汇报工作进度。
3. 服务点应达到五个有标准。
(1)有一个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活动室;
(2)有一个农家书屋或社区书屋;
(3)有一个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文体广场;
(4)有一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
(5)有一个长度不少于3米的宣传栏或阅报栏。
4. 按要求参与总馆开展的文艺作品创编、各类文化活动项目开展工作。
5. 对接总馆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度规范,组织一支人数不少于3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提供支持。
6. 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宣传及推广工作。
七、服务标准
(一)分馆服务标准。
1. 服务空间与环境。
(1)市文化馆分馆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占总使用面积的比例不低于80%。市文化馆分馆应设音乐舞蹈排练厅、书法和美术培训室、舞台等公共设施场地向公众免费开放。
(2)市文化馆分馆应当有醒目的馆名牌,门厅内有楼层设施分布图;免费项目、开放时间、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应当在馆内醒目位置上公告,文字和标识符合规范。
(3)市文化馆分馆应当具备音响、乐器、数字化服务等设备。
(4)设有宣传橱窗或专栏,内容定期更新。
(5)市文化馆分馆内各服务区域应当保持环境整洁。
2. 服务对象和时间。
(1)文化馆分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应予以关照。
(2)市文化馆分馆开放时间为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每周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42小时。
3. 服务项目和方式。
市文化馆分馆应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
(1)市文化馆分馆应组织广场、社区、企业、校园等大型文化活动,每年举办次数不少于2次。
(2)市文化馆分馆应每季度组织群众举办一场《宁江风情》群众文艺活动。
(3)市文化馆分馆应组织书画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展览,每年举办展览次数不少于2次。
(4)市文化馆分馆应指导和帮助所辖社区(村)开展各项文化活动,每年下社区(村)辅导、培训不少于5次。
(5)市文化馆分馆应积极举办面向社会人员的各类培训班。其中社会文化艺术培训班每年不少于3期;未成年人文化艺术培训班每年不少于3期。
(6)市文化馆分馆应组建、辅导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5支,其中分馆每支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15人,常年固定开展活动。
(二)服务点服务标准。
1. 服务空间和环境。
(1)基层服务点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占总使用面积的比例不低于90%。文化活动室应设舞蹈排练室、排练厅、培训室,各类公共设施场地向公众免费开放。
(2)基层服务点应当有醒目的标识,免费项目、开放时间、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应当在醒目位置上公告,文字和标识符合规范。
(3)基层服务点应当具备简单音响、乐器等服务设备。
(4)层服务点内各服务区域应当保持环境整洁。
2. 服务对象和时间。
(1)基层服务点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应予以关照。
(2)基层服务点开放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每周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35小时。
3. 服务项目和方式。
(1)应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
(2)组织一支人数不少于3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
八、实施步骤
(一)2018年8月至2018年11月,组织召开兴宁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工作协调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部署工作任务。
(二)2018年12月至2020年,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分3个阶段组织实施1个总馆、20个分馆、60个基层服务点(每个分馆3个基层服务点)的市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
(三)在实施过程中,边建设边总结边整改。待建设完成后,按照省文件精神,做好市文化馆总馆、分馆、服务点的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的检查验收。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深刻认识推进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把市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落实;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
(二)落实经费保障。
市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建设所需经费,在上级拨款建设基础上,市、镇(街道)两级财政给予一定保障,并视情况逐年增加。
(三)加强队伍建设。
各镇(街道)分馆和村服务点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工作,确保总分馆建设顺利进行;市文化馆加强对分馆和村服务点业务人员的组织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发展志愿者队伍,为总分馆工作增添活力。
(四)健全考评机制。
建立并实施文化馆总分馆体系考核评估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布总分馆建设进展情况,形成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
附件:兴宁市文化馆2018年总分馆建设一览表
附件
2018年兴宁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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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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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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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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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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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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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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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田街道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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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 湖 村
城北居委
西郊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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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田镇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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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伞村
金星村
龙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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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塘镇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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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池村
河西村
群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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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镇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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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坑村
布骆村
坪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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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岗镇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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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子坪村
高 陂 村
蕉 坑 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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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镇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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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坑村
龙溪村
径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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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新闻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5〕17号)精神,推动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按上级下达我市的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以市级图书馆为总馆,镇(街道、驻兴部队)文化站、文化室为分馆,村文化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实现图书统一采编、资源统一调配、人员统一培训、服务统一规范、绩效统一考评。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市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市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小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罗丽平(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欧阳秋茹 (市文广新局局长)
刘小炎(市财政局局长)
黄法平(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各镇(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裴志荣(驻兴机场部队政治部副主任)
杨一帆(驻兴机场部队宣传干事)
黄红亮(市图书馆馆长)
彭子欢(市文广新局办公室副主任)
林 艳(市文广新局文艺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文广新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红亮同志兼任。
三、建设任务
市图书馆为总馆,20个镇(街道)和驻兴机场部队为分馆。建设1个市级总馆(设在市图书馆),21个分馆(兴田街道、福兴街道、宁新街道、刁坊镇、新陂镇、叶塘镇、大坪镇、罗岗镇、罗浮镇、龙田镇、石马镇、合水镇、黄陂镇、黄槐镇、宁中镇、永和镇、径南镇、坭陂镇、新圩镇、水口镇、驻兴机场部队),每个镇(街道)行政村建设三个服务点。实行共建共享,包括区域内场地、人力、文献、服务等资源的统筹利用。
四、建设要求
(一)建立市图书馆总分馆建设运营经费统筹管理使用机制。将各馆、站免费开放经费以及省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的市图书馆总分馆补助资金统一纳入图书馆总分馆建设运营专项工作经费,由总馆统筹使用。
(二)以市图书馆总分馆为总体,打通行政层级和区域划分,畅通资源流通利用渠道,实现区域内资源的共建共享,包括区域内场地、人力、文献、服务等资源的统筹利用。
(三)采取下派上挂、专兼结合的方式,由市图书馆总馆选派工作骨干担任分馆副馆长,对分馆的业务进行指导;分馆每季度派业务人员到总馆学习2天。村级服务点纳入所属镇分馆统一管理。
(四)建立市图书馆总馆对分馆、分馆对服务点的逐级考评机制,以及服务点、分馆对总分馆的反馈机制。通过双向考评反馈,不断完善分馆服务,提升总分馆服务效能。
五、职责分工
(一)政府的主要职责。市政府作为市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市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要的人、财、物进行保障,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驻兴机场部队负责落实分馆服务设施,运营经费、基本工作人员等。
(二)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市文广新局负责市图书馆总分馆建设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和管理;组织专家对总分馆体系运营开展评估考核工作,通过评估找出各分馆的薄弱环节,推动改进工作条件。
(三)总馆的主要职责。市图书馆负责总分馆运营管理,是总分馆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执行部门。
1. 根据市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的任务要求,研究制定解决分馆长远发展规划、短期工作计划、业务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 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阵地服务能力的基础上,统筹全市图书资源建设和服务提供,组织落实通借通还,共建数字资源库,推动资源共享。
3. 组织人员的岗位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负责辖区内分馆业务的指导与提升,进程的监管与绩效考评。
4. 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与业务管理平台,提供计算机集成系统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与维护。
5. 组织建立统一的书目查询系统,强化市图书馆总馆与分馆之间的信息存取和利用功能。
6. 组织建立文献物流传递系统,加速周转总分馆之间的文献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求。
7. 向分馆提供数字图书馆网上资源,开展联合网上参考咨询服务。
(四)分馆的主要职责。各镇(街道)文化站为市图书馆分馆,须服从总馆的统筹安排和业务指导,接受总馆的资源调配,承担解决总馆部署的各项任务,负责服务场地等的提供、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监管、服务的提供,对服务点的指导管理、协调服务点的文化资源配送等。
(五)服务点的主要职责。村文化室服务点在分馆的指导下开展延伸服务,负责服务场地的提供、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监管、服务的提供以及其他配合工作等。
六、建设标准
(一)总馆建设标准。
1. 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2. 总藏书量达到20万册以上,种类不少于1500种,报刊种数不少于150种,年人均图书新增藏量0.03册,文献年外借量不低于8万册。
3. 阅览座位不少于240席,其中少儿座位不少于50席。
4. 计算机数量达到30台以上,具备Internet上网条件,宽带不少于10M。
5. 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适用总分馆制。
6. 建有数字图书馆,具有一定藏量的电子资源,并根据本地特色,建设本地特色资源数据库。
7. 设有地方文献专柜或专架,有专门目录,并进行专题信息开发。
8. 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9. 专职人员每年参加专业培训学时不少于72个学时。
10. 全年举办读者活动(讲座、展览、报告会、读者沙龙、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30次,其中每年组织开展全县(市、区)联动的阅读活动不少于1次。
(二)分馆建设标准。
1. 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2. 采用计算机管理,数量不低于8台,并参与市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
3. 阅览座位不少于80席(其中少儿座位不少于20席)。
4. 图书藏量应不少于2万册,种类不少于300种,报纸种数不少于30种,年人均图书新增藏量0.02册,文献年外借量不低于0.8万册。
5. 地方文献有专柜或专架,有专门目录。
6. 设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中心。
7. 每周开放时间在48小时以上。
8. 专职人员每年参加专业培训学时不少于40个学时。
9. 全年举办读者活动(讲座、报告会、读者座谈、读书活动等)不少于3次。
10. 指导村图书室建设,实现50%的村图书室达标。
(三)基层服务点建设标准。
1. 图书室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2. 藏书1000册(含10%少儿图书)以上,或户籍人均3册以上;报纸10种以上。
3. 采用计算机管理,数量不低于2台,并与总馆联网。
4. 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0小时。专职工作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每年参加专业培训学时不少于20个学时。
5. 设有本村资料专柜或专架,并设专门目录。
6. 全年举办读者活动(讲座、报告会、读者座谈、读书活动等)不少于1次。
七、业务统计
市图书馆分馆及服务站要定期进行进馆人次统计、读者统计、借阅统计、业务活动情况统计、图书馆增加情况及加工量统计等工作,并按月上报。
(一)统计内容和范围。
1. 进馆人次:以本月读者进入图书馆借阅、参加活动的人次进行估算。
2. 读者统计:读者统计就提供在本月内读者发证数量、累计办证量、累计有效证等方面的资料。
3. 借阅统计:包括每月阅览人次、外借人次、外借册次;统计范围包括各开放阅览室。
4. 活动统计:包括每月总分馆业务往来情况、进修或培训、学术活动、社会教育及其它读者活动的场次与人次。
(二)统计工作要求。
1. 报表统计时间:以当月的星期天开始至星期六结束为一周,上报时要注明年、月、日。
2. 报表上报时间及方式:在每月初将填好上月的电子报表通过网络报送总馆。
3. 统计工作管理:各馆必须指派专人做好统计工作,按时上报。
(三)统计单位及指标解释。
1. 图书以种、册为单位;现刊以每期为一册,以册为单位;软盘、光盘以盘为单位。
2. 借阅书刊以册次为统计单位;流通图书以实际借出册数为准。每册书借出一次为一册,重借或续借,重新计算一册次。借阅期刊以其装订形式计册次(如以合订本为形式的、每一合订本为一册次)。借阅书刊册次须以计算机读者统计、借阅统计原始记录为依据。
3. 读者进馆以人次为统计单位。一个读者到馆参加一次活动,在一个外借处办理一次借书手续,或在一个阅览室阅览,不论其借书种数、册数多少,阅览时间长短,均计算为一次。
4. 借书证以个为单位。
八、实施步骤
(一)全面实施(2018年—2019年12月)。按照文件要求,对整个项目所涉及的设施、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根据流程,设施、设备到位后着手全面组织实施市图书馆总分馆的建设工作。
(二)整改提高(2019年12月—2020年4月)。对照查找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市图书馆总分馆建设,逐步整改完善提高。
(三)迎接检查验收(2020年5月)。按照省文件精神,做好市图书馆总馆、分馆、服务点的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的检查验收。
九、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深刻认识推进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把市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落实;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总分馆建设。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所需经费、在上级拨款建设基础上,市、镇(街道)两级财政给予一定保障,并视情况逐年增加。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镇(街道)分馆和村服务点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市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确保总分馆建设顺利进行。市图书馆加强对各镇(街道、驻兴机场部队)和村图书馆业务人员的组织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发展志愿者队伍,为总分馆工作增添活力。
(四)健全考评机制。建立并实施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考核评估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布总分馆建设进展情况,形成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
附件:兴宁市图书馆2018年总分馆建设一览表
附件
2018年兴宁市图书馆建设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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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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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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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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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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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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坭陂镇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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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兴街道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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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田镇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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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田街道永泰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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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镇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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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塘镇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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