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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宁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21〕73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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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省委办、省府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进一步统筹做好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兴宁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兴宁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君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欧阳勇辉(市政府办公室)

  赖建文[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刘思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海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予民(市台港澳事务局台港澳工作室主任)、谢慧(市人大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刘苍山(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曾洪生(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宇浪(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张远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科平(市民政局副局长)、黄琴(市司法局副局长)、朱金炎(市财政局副局长)、刘伟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廖伟坤(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向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刘远彬(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范伟华[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孙文冠(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刘杰(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练雄标(市政协科教卫体委副主任)、李林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何金盛(市法院副院长)、王伟胜(中国人民银行兴宁市支行纪检组长)、张凯文(市政府办公室外事股股长)、陈莉(市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黄健(市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

  兴宁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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