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省委办、省府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进一步统筹做好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兴宁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兴宁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君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欧阳勇辉(市政府办公室) 赖建文[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刘思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海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予民(市台港澳事务局台港澳工作室主任)、谢慧(市人大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刘苍山(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曾洪生(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宇浪(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张远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科平(市民政局副局长)、黄琴(市司法局副局长)、朱金炎(市财政局副局长)、刘伟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廖伟坤(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向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刘远彬(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范伟华[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孙文冠(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刘杰(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练雄标(市政协科教卫体委副主任)、李林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何金盛(市法院副院长)、王伟胜(中国人民银行兴宁市支行纪检组长)、张凯文(市政府办公室外事股股长)、陈莉(市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黄健(市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 兴宁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