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 意,决定成立兴宁市加快数字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梅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全市数字资源要素,推动建设重大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我市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东峰(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陈君溢(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委网信办、市委外办、市委台港澳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人民银行兴宁支行、中国邮政兴宁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股室一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