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袁勇华(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刘学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炎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陈伟东(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晓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伟兰(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曾东球(市统计局局长)
邹燕锋(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许振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黄伟文(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局长)
冯龙涛(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人)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清权(邮政集团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质量强市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耀添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市场监管局二楼质量发展与认证监管股,联系电话:3269250。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