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袁勇华(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刘学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炎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陈伟东(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晓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伟兰(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曾东球(市统计局局长) 邹燕锋(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许振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黄伟文(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局长) 冯龙涛(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人)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清权(邮政集团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质量强市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耀添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市场监管局二楼质量发展与认证监管股,联系电话:3269250。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