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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宁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21〕23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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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为进一步构建完善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兴宁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曾招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陈  忠(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陈胜涛(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伟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 范湘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廖春芳(市司法局副局长)

  谢志勇(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伟崇(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振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赖超华(市水务局四级调研员)

  黄建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范伟华(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邱  炜(市科工商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胜涛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照程序报组长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撤销原兴宁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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