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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6〕58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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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任:丘孝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主任:徐 (市委常委、副市长,主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曾招强(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陈韩光(政府系统工委副书记)

何群标(市安监局局长)

员:何小平(宣教系统工委副书记)

刘秋琼(市编办副主任)

陈瑞文(市法院党组成员、法警大队大队长)

李炎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陈小宏(发改系统工委副书记)

欧阳勇辉(市经信局副局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任文(市科技局党组成员)

谢毅韬(市民宗局副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建威(市监察局副局长)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宇峰(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伟明(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俊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保局副局长)

翁戈飞(市住建局副局长)

罗敬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廖建泉(市水务局党组成员)

钟学文(市农业局党组成员)

钟夏渊(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钟剑伟(市卫计局副局长)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叶宏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工商局副局长)

范伟华(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宇浪(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伟(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廖伟坤(市农机局副局长)

李建标(市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

邱佛强(市公路局党组成员)

曾铭辉(市旅游局副局长)

军(市法制局副局长)

杰(市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黄伟浩(兴宁供电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罗伟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钟胜章(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温洪波(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文波(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群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副局长张淦清、谢永红、练伟强担任。

上述成员若有变动,根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工相应自行调整。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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