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丘孝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主任:徐 甦(市委常委、副市长,主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曾招强(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陈韩光(政府系统工委副书记) 何群标(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何小平(宣教系统工委副书记) 刘秋琼(市编办副主任) 陈瑞文(市法院党组成员、法警大队大队长) 李炎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陈小宏(发改系统工委副书记) 欧阳勇辉(市经信局副局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任文(市科技局党组成员) 谢毅韬(市民宗局副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建威(市监察局副局长)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宇峰(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伟明(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俊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保局副局长) 翁戈飞(市住建局副局长) 罗敬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廖建泉(市水务局党组成员) 钟学文(市农业局党组成员) 钟夏渊(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钟剑伟(市卫计局副局长)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叶宏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工商局副局长) 范伟华(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宇浪(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刘 伟(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廖伟坤(市农机局副局长) 李建标(市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 邱佛强(市公路局党组成员) 曾铭辉(市旅游局副局长) 杨 军(市法制局副局长) 刘 杰(市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黄伟浩(兴宁供电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罗伟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钟胜章(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温洪波(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文波(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群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副局长张淦清、谢永红、练伟强担任。 上述成员若有变动,根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工相应自行调整。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