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梅州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梅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9〕29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兴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第一召集人:丘孝东(市委副书记、市长) 召 集 人: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朱志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曾招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彭伟洪(市府办主任) 陈 忠(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陈胜涛(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建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建局副局长) 罗敬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罗小锋(市卫健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永(市城综局副局长) 张淦清(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廖伟坤(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平平(市公路局副局长) 张俊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赖超华(市水务局副局长) 吴 良(中国人保财险兴宁支公司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具体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向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胜涛同志兼任。联席会议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批准。各镇(街道)应参照本通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