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市府〔2012〕45号
兴田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完善东城区的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市政府决定对兴田街道办城东鹁鸠乾村房屋进行统一拆迁改造(兴市府〔2000〕93号),并于
上述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储备土地。 兴宁市人民政府
兴市府〔2012〕45号
兴田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完善东城区的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市政府决定对兴田街道办城东鹁鸠乾村房屋进行统一拆迁改造(兴市府〔2000〕93号),并于
上述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储备土地。 兴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