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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兴宁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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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市府办〔2013〕8号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兴宁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兴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评定的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名单现予公布。

各镇、街道及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重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保护工作,为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兴宁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28

附件

兴宁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

一、民俗 :罗岗镇高山茶油制作工艺

二、传统技艺: 墨烟张墨条制作技艺

三、民俗:兴宁花灯

四、传统技艺:客家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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