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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0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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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市府办〔2009〕2号


关于开展2009年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元宵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春节、元宵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组(详见附件),负责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时间从2009年1月16日至2月16日,重点是督查各镇、街道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管理等工作情况。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坤明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安监局。
二、对排查出的存在问题,市督查组将及时发也整改督办函,督促各镇、街道落实整改。各镇、街道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市场安全。
三、各镇、街道必须指定领导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全面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配合支持市督查组开展工作。
各镇、街道于2009年1月19日前,将本单位春节放假期间值班领导、人员名单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市安委办(值班电话:3331692,传真:3334728)。

二○○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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