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全面推行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兴宁市全面推行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
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5〕31号)和《关于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梅市机编发〔2016〕11号)要求,全面推行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建立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制度,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市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
二、基本原则
推行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制度,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有序推进,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权力,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现实中行使的行政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进行全面清理。在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应。
(二)简政放权、能放则放原则。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基层政府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加大向市场、社会以及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三)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原则。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镇政府、街道办行使行政职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权责事项、职权依据、对应责任事项、运行流程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任务
(一)确定清理清单范围。行政职权清理单位包括全市17个镇政府和3个街道办。行政职权清理的事项,指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及其他等10大类。
(二)梳理行政职权事项。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现有行政职权(含委托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省级统一制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并明确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按要求填写《XX镇(街道)权责事项清理表》(附件2),形成本单位权责事项职权目录。对需要上级政府层面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提出调整建议,填写《提请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登记表》(附件3)。
(三)审核确认职权事项。对行政职权逐项进行审核,重点在取消、清理、下放上下功夫。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清理规范虽有法定依据、但明显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职权,凡在法律范围内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社会组织可以自律解决、公民法人可以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不再管理;下放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镇(街道)管理更方便有效且可以下放的经济社会事项。对拟申请下放镇(街道)管理的行政职权,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后,由市推行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审核小组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报市委常委会确定。
(四)优化职权运行流程。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结合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绘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绘制时可参考附件4),优化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明确和强化工作责任。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则设置流程。取消和简化前置性审批事项,确需前置审批的,由有关项目审批机构协助办理,减少行政相对人的负担。
(五)强化职权监督追责。各镇(街道)依照放管结合、依法监管、公正透明、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和行政职权绩效评估制度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绩效,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职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行使职权承担相应责任的要求,开展职权行使情况检查和评估,对职权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等行为,按有关规定分别作出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行政效能告诫及问责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成立市推行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审核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志平担任,副组长由何森清(市府办副主任)、李广青(市编办主任)、刘锦超(市法制局局长)、钟小平(市编办副主任)、刘秋琼(市编办副主任)担任,曾琴(市编办)、刘继兰(市发改局)、曾永升(市监察局)、钟美玲(市财政局)、李啻(市法制局)、曾伟雄(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高远光(市科工商务管理局)等为审核小组成员。审核小组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编办,负责清理和审核权责清单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分工。各镇政府、街道办负主体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组织专门力量,抓好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落实。市编办负责牵头抓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做好全程督促指导;市法制局负责做好合法性审核,要提前介入、审核前移,在编办组织的权责清单审核工作中指派业务骨干全程参与,对镇(街道)行政职权逐项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市发改局、财政局等审核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权责清单审核工作;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全面参与,负责指导各单位制定并审核职权运行流程图、网上运行等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市府办负责权责清单公布工作,分批公布各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市科工商务管理局负责建立行政职权运行数据库,同步对接各单位门户网站数据,按照应进必进、能进都进的原则,大力推动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职权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并对接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行政审批、社会服务类职权网上运行办事;市监察局负责监督问责,对依法应当纳入而未纳入权责清单、不按权责清单履行职权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镇政府、街道办的权责清单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报市委常委会确定后再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部署清理阶段(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5月10日)
1.各镇政府、街道办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培训,具体部署开展工作。
2.各镇政府、街道办全面自查清理,分类填写权责事项清理有关表格,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提交镇(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于5月10日前完成初稿,经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与党(工)委会议记录、自查报告(包括行政职权事项清理规范情况、履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有关表格等)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编办,联系电话:3262786,电子邮箱:gdxnbb@163.com。各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由各镇(街道)汇总后统一报送。
(二)第二阶段:集中审核阶段(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6月10日)
1.审核小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对各镇(街道)上报的权责事项分类进行初审;对需要上级部门下放(委托)镇(街道)行使的权责事项、需镇(街道)前置审核的权责事项和拟下放镇(街道)管理的行政职权,经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按有关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反馈给各镇(街道),采取动态调整的管理办法。各镇政府、街道办根据审核小组反馈意见对《提请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登记表》(附件3)调整完善后,按程序在单位门户网站组织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结果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6月1日前上报市编办。
2.审核小组再次集中分组审核上报材料,市法制局对权责事项逐一进行合法性审查、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职权运行流程图进行审核、市监察局对权责事项廉政风险点进行审核。提请市政府层面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按程序研究办理。
(三)第三阶段:公布运行阶段(2016年6月11日至6月30日)
镇政府、街道办权责事项清单、职权运行流程图和权责事项廉政风险点经审核论证,按程序报审核小组会议审议、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和市委常委会确定后,于6月底前反馈给各镇(街道),按规定程序正式对外公布。各镇(街道)按照核定的权责清单和运行流程图行使职权,并逐步规范运行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推行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审核小组成员单位相应承担各自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商议镇(街道)权责清单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直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涉及镇(街道)权责事项的清理登记工作。建立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联络员制度,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镇(街道)于4月8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附件5)报送市编办,并发送电子档至邮箱:gdxnbb@163.com。
(二)依法清理规范。各镇(街道)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的要求,抓好清理工作落实;要严格对照实施依据,认真开展清理清查,确保权责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市直部门下放(委托)镇政府、街道办行使的权责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确保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内容事项授权到位,落地生效。
(三)抓好督促检查。市推行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审核小组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督导检查,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市政府适时组织监督检查,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社会参与监督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宣传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参与和推动改革的积极性。
附件:1.镇(街道)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联系表
2.XX镇(街道)权责事项清理表
3.提请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登记表
4.XX镇(街道)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示例)
5.镇(街道)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联络员名单
附件1
镇(街道)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联系表
清 理 单 位 |
联系股室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罗浮镇、罗岗镇、大坪镇、叶塘镇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中心 |
谢 明王婷婷 |
3338816 |
gdxnbb@163.com |
黄槐镇、黄陂镇、合水镇、龙田镇 |
事业单位 登记管理局 |
刘国平叶映萍 |
3338226 |
gdxnbb@163.com |
石马镇、径南镇、永和镇、宁中镇 |
综合股 |
邓喜玉 罗 钧 |
3338816 |
gdxnbb@163.com |
刁坊镇、坭陂镇、新圩镇、水口镇 |
行政机构编制股 |
曾 琴 朱如兵 |
3262786 |
gdxnbb@163.com |
新陂镇、宁新街道办、福兴街道办、兴田街道 |
行政机构编制股 |
罗志达 王小青 |
3338226 |
gdxnbb@163.com |
附件2
XX镇(街道)权责事项清理表
表一(行政许可 共 项)
序号 |
职权 编码 |
职权名称 |
子项编码 |
子项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实施对象 |
本级具体职责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部门清理 意见及理由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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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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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行政处罚 共 项)
序号 |
职权 编码 |
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
处罚种类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本级具体 职责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部门清理 意见及理由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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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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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行政强制 共 项)
序号 |
职权 编码 |
行政强制对象 |
行政强制措施(执行)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本级具体 职责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部门清理 意见及理由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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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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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行政征收 共 项)
序号 |
职权 编码 |
职权名称 |
征收标准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本级具体 职责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部门清理 意见及理由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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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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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行政给付 共 项)
序号 |
职权 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实施对象 |
本级具体 职责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部门清理 意见及理由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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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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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行政检查 共 项)
序号 |
职权 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本级具体 职责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部门清理 意见及理由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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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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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行政确认 共 项)
序号 |
职权 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实施对象 |
本级具体 职责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部门清理 意见及理由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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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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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行政裁决 共 项)
序号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本级具体 职责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部门清理 意见及理由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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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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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九(行政奖励 共 项)
序号 |
职权 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实施对象 |
本级具体 职责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部门清理 意见及理由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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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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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其他 共 项)
序号 |
职权 编码 |
职权名称 |
子项编码 |
子项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实施对象 |
本级具体 职责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部门清理 意见及理由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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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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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提请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实施部门 |
职权类别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调整意见 |
调整理由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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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XX镇(街道)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示例)
一、行政审批
1-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
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批准流程图

承办机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服务电话:0753-XXXXXXX
监督机构:镇(街道)纪委 监督电话:0753-XXXXXXX
附件5
镇(街道)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联系人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QQ号码 |
电子邮箱 |
备注 |
主要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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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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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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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镇(街道)需分别填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具体工作的联络员名单,于4月8日前报送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