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要求,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我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兴宁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胜扬(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石战宇(市府办副主任) 何群辉(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童永忠(市发改局局长)、刘小炎(市财政局局长)、李坤明(市住建局局长)、刘铭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伟文(市环保局局长)、练胜红(市卫计局局长)、刘造坤(市农业局局长)、刘秋宏(市审计局局长)、陈自更(市物价局局长)、何伟松(兴宁供电局局长)、罗卫星(黄槐镇镇长)、杨洪亮(黄陂镇镇长)、赖建文(合水镇镇长)、孙伟权(石马镇镇长)、陈自立(龙田镇镇长)、曾胜(罗浮镇镇长)、陈思忠(大坪镇镇长)、万耀明(叶塘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邓超明(新陂镇镇长)、童东平(永和镇镇长)、曾秋勇(径南镇镇长)、罗国强(刁坊镇镇长)、陈云(坭陂镇镇长)、罗超(新圩镇镇长)、曾发茂(水口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谢宏彬(罗岗镇镇长)、王建平(宁中镇镇长)、黄志勇(兴田街道办主任)、李新强(福兴街道办主任)、邓利民(宁新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何群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联系电话:0753-3399605。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