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兴宁市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省级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件:兴宁市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省级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方案.doc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兴宁市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省级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件:兴宁市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省级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方案.doc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