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做好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工作,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我局将就兴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6年3月16日15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兴宁市205国道文峰路口兴宁市烟草专卖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目的 通过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工作提供科学、客观、全面的决策依据。积极适应国家简政放权和审批改革要求,切实放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准入条件,实现 宽进严管 ,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听证内容 《兴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十六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一条;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五)《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六、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39名,由消费者20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人2名、个体卷烟零售户10名、卷烟零售企业代表1名、梅州市卷烟批发企业代表2名、兴宁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代表1名、兴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代表1名、兴宁市教育系统代表1名、消费者委员会代表1名。其中:消费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人、个体卷烟零售户及卷烟零售企业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如报名人数超过限定人数,申请人可以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我局将采取抽签方式产生。其他参加人由我局邀请相关单位、组织推荐。 申请听证参加人的人数或者实际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数少于8人的,听证会延期举行。 本次听证会共设旁听人15名,采取自愿报名,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人选方式产生。 七、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听证参加人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 2、符合听证参加人代表类型之一,与本次听证会事项有利害关系。 3、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4、愿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正式产生后,将公布全体听证参加人的姓名、性别、单位等个人信息情况)。 (二)旁听人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 2、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 (二)报名地点 兴宁市205国道文峰路口兴宁市烟草专卖局二楼专卖办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罗文志 电话:3181026 (四)报名提交资料 申请人前来报名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核实并如实填写有关个人信息。个体卷烟零售户、卷烟零售企业代表需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原件供核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人需提供《兴宁市烟草专卖局受理通知书》原件供核实。 九、听证参加人员确定 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名单将于2016年2月24日前在兴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xingning.gov.cn/)。 听证参加人员一经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不得另行委托他人。 特此公告。 附件:兴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表 兴宁市烟草专卖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