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体育局: 梅州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对体育设施定期维护的建议》(第20190056号)收悉。会办意见如下: 我市体育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就相关问题开展调研,经调查,我市各类大小体育广场配建的各种体育设施确实出现一些不良现象,如缺胳膊少腿、周边杂草丛生、垃圾遍地、小贩时有摆卖等现象。对提出的对体育设施定期维护的建议,我市体育管理部门将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体育场馆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我市体育管理部门已设立场馆管理办公室,各体育场馆全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聘请有1个专门的场馆管理人员,4个工作人员,1个卫生员。 二、场馆办将定期派专人巡逻,对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日常管理,发现损坏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维护或更换。 三、我市体育管理部门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合理布局各类体育附属设施(如照明、垃圾桶、绿化树的放置)等,共同维护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的正常使用,不断加大对公共体育设施的投入,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市民文明健身、科学健身,共同维护好公共体育设施。 下来,我市将在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基础上,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将志愿服务的理念和做法引入全民健身的实践,依托体育协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等社团组织作为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主体,进一步扩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覆盖面,促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