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水务局: 唐立端委员提出的《关于全面解决全市山塘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会办意见如下: 兴宁市现有万方以上山塘340多宗,均属于村级管理,主要以灌溉农田为主、兼顾养殖,大部分兴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基本上都是村集体组织或个人修建的,坝体单薄,导致山塘先天不足,无相应的泄洪配套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我市高度重视山塘安全监管工作,在市财力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市财政以每年300元/人的补助资金聘请村级管理员对山塘进行巡查,并且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用于病险山塘的除险加固,但由于山塘规模小、等级低,上级也没有出台维修加固山塘的政策和措施,长期以来都未能列入省级水利建设资金补助范围。因此,由市本级财力全面解决山塘安全隐患问题困难较大。 目前正处于新一轮的水库除险加固期,我市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向省、梅州市请示汇报,大力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山塘除险加固,尽快消除山塘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