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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落实3月份我市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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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落实3月份我市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兴安办函〔2017〕8号

有关镇(街),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3月份全市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由各分管及挂钩联系镇的市领导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隐患单位(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属地镇(街)、市直有关单位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治理隐患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 五落实 ,确保按照整改时限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7年3月31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电话:3331692,传真:3334728),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兴宁市3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附件

兴宁市3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序号

隐患名称

隐患地址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责任人)

存在隐患

和问题

采取措施

完 成

时 限

1

坭陂鑫御机砖厂安全隐患

坭陂镇官陂村

徐 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坭陂镇政府

(陈云)

1、用电线路违规使用花线;2、部分机坑周围未设置安全防护栏;3、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倒放;4、部分作业高台未设置安全防护栏;5、原料土堆超高;6、未及时清理生产车间内杂物。

责令该砖厂:1、拆除违规使用的花线;2、对部分机坑和高台设置安全防护栏;3、按规范要求放置氧气瓶和乙炔气瓶;4、对超高土堆进行清理;5、及时清除车间杂物。

2017年3月31日前

2

刁坊镇兴飞漂染厂消防安全隐患

刁坊镇建兴村

曾招强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刁坊镇政府

(罗平)

1、车间内部分供电线路架设凌乱;2、部分车间违规使用闸刀开关;3、部分消防灭火器材失效。

责令该厂:1、规范架设车间供电线路;2、规范安装使用供电开关;3、更换失效的消防灭火器材。

2017年3月31日前

3

黄陂镇三佳村村道安全隐患

黄陂镇三佳村

朱志勇

(副市长)

黄陂镇政府

(袁作胜)

该村道部分沿山路段狭窄弯曲,视线差,影响过往车辆、行人交通安全。

对部分沿山路段进行削坡、裁弯取直,扩宽修整路面。

2017年3月31日前

4

龙田储气库安全隐患

龙田镇五一村

徐 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龙田镇政府

(刘超华)

该气库的废旧瓶库房破旧,存在容易倒塌的安全隐患。

责令拆除或重新修缮废旧瓶库房。

2017年3月31日前

5

大坪镇韵蓝电子厂安全隐患

大坪镇开发区

练胜红

(副市长)

大坪镇政府

(刘渊)

1、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2、未配置消防灭火器材;3、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台账。

责令该厂: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购置并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等;2、购置并合理放置消防器材;3、加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做好台账记录。

2017年3月31日前

6

广东梅州兴宁加坡岭加油站安全隐患

兴田二路加坡岭

徐 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市气象局

(张振坚)

该加油站呼吸阀接地电阻偏大,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责令该加油站按规范要求重新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防雷检测。

2017年3月31日前

7

曾小珍无照从事销售河沙安全隐患

合水镇溪唇村

朱志勇

(副市长)

市工商和质监局(黄耀添)

曾小珍无照从事销售河沙经营活动,堆垛超高。

依法取缔。

2017年3月31日前

8

新圩镇万顺工艺厂消防安全隐患

新圩镇文明路

曾招强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新圩镇政府

(罗超)

该厂生产车间乱堆乱放货物、杂物,阻塞消防通道。

责令该厂清除杂物、规范摆放货物,划设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

2017年3月31日前

9

Y539线1KM+800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刁坊镇贵峰村

朱志勇

(副市长)

市交通运输局(钟安昌)

该路段右侧边坡临崖,无安全防护。

安装钢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

2017年3月31日前

10

罗浮镇蕉坑小学路段交通安全隐患

罗浮镇

朱志勇

(副市长)

市公路局

(马平平)

该学校校门前路段过往车辆、行人较多,无交通安全警示等设施。

设置爆闪灯等安全警示设施。

2017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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