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兴宁市商贸大道碧桂园项目规划报建图纸局部调整备案听证会的公告 我局收到兴宁市毅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兴宁市商贸大道碧桂园项目规划报建图纸局部调整备案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兴宁市商贸大道碧桂园项目规划报建图纸局部调整备案的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内容 兴宁市商贸大道碧桂园项目规划报建图纸局部调整备案(兴宁市商贸大道碧桂园项目公共配电房140.14㎡扩大至206.36㎡)。 二、听证会时间 2022年7月8日上午10:00 三、听证会地点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申请人需为本次听证事项的直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房、地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等与本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听证申请可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需填写本听证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2673945131@qq.com申请;现场报名需提供申请材料前往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城市规划股申请。 (四)联系方式:3238673 五、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及人数 (一)听证会参加人包括行政许可申请人代表,利害关系人代表及第三方代表,逾期未报名者,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行政许可申请人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行政许可申请人代表由兴宁市毅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派产生,人数不超过3人。 (三)利害关系人代表:本次听证会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为兴宁市商贸大道碧桂园项目业主。 (四)第三方代表:住建局、城综局、供电局、司法局、街道办等,由兴宁市自然资源局邀请。 六、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兴宁市商贸大道碧桂园项目规划报建图纸局部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项目的相关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应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 七、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申请表 附件2:兴宁市商贸大道碧桂园项目规划报建局部调整示意图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