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2023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地价体系,提高政府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拟于近期举行兴宁市2023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兴宁市2023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 二、听证会代表范围 兴宁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土地估价中介机构代表及公民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三、听证会报名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8楼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6:00(节假日除外)。 四、听证会召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15:00。 地点:兴宁市自然资源局4楼会议室。 五、联系人及电话 戴静婷,0753-3238662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