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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市国家重点污染源2016年第四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的通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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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四季度应监测国控重点污染源废气1家,属火力发电行业(1家),实际共检测企业1家,监测完成率100%。监测结果表明,火力发电厂污染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a类标准的相关要求,达标率100%。

2016年第四季度应监测污水处理厂1家,实际共监测污水处理厂1家,监测完成率100%,监测结果达标企业1家,达标率100%。监测结果表明,全市1个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相关要求,排放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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