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梅州市君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废机油3000吨项目(固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编:514500。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 概况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 与情况 年回收废机油3000吨项目 梅州市君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兴宁市宁中镇鹅一村183号(老铁路侧) 广东长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兴宁市宁中镇鹅一村183号(老铁路侧)(地理坐标:东经115.71472°,北纬24.16829°),主要从事废机油的回收和储存,项目租赁已建厂房,占地面积约530
m2,建筑面积约530
m2。厂房内分隔为办公区、卸货区、储存区等,主要生产设备有3台油泵、2个60m3油罐、1个20m3预备罐、1个10m3应急池,项目单次储存规模100吨,计划年回收废机油30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2019年11月25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9〕153号)。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以及含油抹布、废手套、废油桶、清洗油罐废油及其它废容器等危险废物。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产生的含油抹布、废手套、废油桶、清洗油罐废油及其它废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反馈意见及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