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一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将项目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3253748(兴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环保窗口)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受理时期 验收监 测报告 兴宁市兴宇家庭农场种养项目 兴宁市宁中镇凉新村长塘窝 兴宁市兴宇家庭农场 兴宁市环境监测站 2014年9月23日 见附件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