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兴宁市径南镇柏塘村瓷土矿内,占地面积2667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劳动定员4人,年产成品瓷土1.5万吨。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2013年5月20日,兴宁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3]41号)。至目前,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 制度,能够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现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特进行挂网公示。 公示日期为: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 若在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意见或建议,请拨受理电话:3253344、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