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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焦坑自来水厂新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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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兴宁市新圩镇崇上村大蕉坑水库库尾,主要建设内容有:取水工程、自来水厂及输水管网工程,其中取水管道200m,自来水厂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500m2,包括新建1座500m3蓄水池、1栋制水房和1栋办公楼,输水管网总长41500m。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00%。

2015年6月5日,兴宁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5]87号)。至目前,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 制度,能够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现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特进行挂网公示。

公示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

若在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意见或建议,请拨受理电话:3253344、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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