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兴宁市罗浮镇桥南街五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池1座、沉淀池1座、调节池1座、A2O处理设施4座、排放池1座、紫外消毒设施1座和附属构筑物1座,主要处理设备有:粗格网、提升泵、风机、砂水分离器、搅拌机等。项目采用A2O工艺,建成后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吨生活污水/日。项目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总投资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0万元。 2015年10月23日,兴宁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5]147号),至目前,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 制度,能够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现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特进行挂网公示。 公示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6日。 若在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意见或建议,请拨受理电话:3253344、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