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兴宁市福兴街道办梅子村石寨下、落窝里,以租赁福兴街道办梅子村石寨下、落窝里村民的土地为经营场所。项目以猪 —沼 —林(果)的模式经营,配套放养山林约250亩,设计养殖规模为常年存栏800头生猪(其中母猪120头,种公猪4头、肉猪676头)。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90亩,建筑面积约4000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栋猪舍、饲料库房、2个沼气池(共约150m3)、2个沼液收集池、1个堆粪场、安全填埋井、综合办公室和职工宿舍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2015年3月17日,兴宁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5]47号),至目前,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 制度,能够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现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特进行挂网公示。 公示日期为: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 若在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意见或建议,请拨受理电话:3253344、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