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梅州市晟城商贸有限公司晟城售后维修中心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 概况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 与情况 晟城售后维修中心项目 梅州市晟城商贸有限公司 兴宁市205国道洋里往兴城方向500米 兴宁市联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兴宁市205国道洋里往兴城方向500米(北纬24deg;7prime;46Prime; 东经115deg;45prime;46Prime;),总占地面积4677平方米,建筑面积4677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机动车维修及保养工作;项目主要设备有2间漆房、龙门架洗车机1台、二柱升降机4台等。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2016年10月31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审2016058号)。 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登记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废水 项目机动车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漆房废气经活性炭和水膜处理后通过管道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安放位置和采取隔音防护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机油等交由有组织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和厂界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无反馈意见及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