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会议精神,努力提高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水平,严格落实环评批复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环发〔2019〕1号)的文件精神,不断加大环保经费投入,逐步完善园区的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现将园区年度环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环评情况 (一)规划环评情况 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兴宁市叶塘镇,于2006年认定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2009年完成规划环评编制,取得省环保厅《关于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审[2009]72号)。园区近年的建设发展基本按照原规划环评和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园区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发展规模、科学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跟踪环评情况 为充分评估园区开发对区域环境影响,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和《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要求,园区开展了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并于2019年4月我们园区获得了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关于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技术审查意见》(粤环技评(规划)〔2019〕10号)。 二、建设项目环评情况 园区严把环保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引入,进园项目一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敦促项目建设方办理环保审批相关手续。在协助环评审批过程中,园区要求按需给量,在确保染物排放量在园区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的同时,为今后的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2020年园区全域共有12家企业通过环评审批或验收,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无因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省挂牌督办情况。 三、污染物防治情况 (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情况 我们园区以“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为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叶塘镇污水处理厂为依托,集中收集处理企业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叶塘镇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9月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园区企业废水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间接排放标准以及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要求后,接入叶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叶塘镇污水处理厂首期设计处理量为1.0万吨/天。叶塘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至今已正常运营多年,期间不断完善纳污管网,2020年新建纳污管网长2.6KM,累计建成污管网总长达22.6KM。入园企业产生的污水由企业预处理后,经园区集污管网流入园区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废水应收尽收。2020年度叶塘镇污水处理厂共计处理污水1183358吨,日均处理污水3381吨/天,排放量符合环评批复(9400吨/天)要求。 (二)纳污水体水质情况 为了解园区纳污水体水质情况,兴宁市环境监测站对园区纳污河流(洋陂河)设置了上岳村断面和华新村断面,对宁江河设置了鹅一村断面和鹅湖村断面。根据兴宁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来看,洋陂河2020全年无劣Ⅴ类水质。 空气和噪声情况 根据园区区域环评批复,园区主要污染物落实总量控制,园区对产生废气和噪声的企业要求按照环评批复建设配套环保设施,园区企业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本年度园区企业COD排放总量小于137.24吨/年、NH3-N排放总量小于242.4吨/年、NOx排放总量小于203.36吨/年。园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百分之百。 固废危废情况 园区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合规处置为原则,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1、生活垃圾处置 我们园区生活垃圾实施垃圾分类袋装化处置,园区每个企业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堆放点,这些垃圾堆放点定期杀菌消毒和转运清理。2020年园区生活垃圾运营情况良好,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2、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 园区企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废物由各企业收集自行售卖给有关公司进行资源再利用。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公司合规处置。 四、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为应对突发环境风险,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环发〔2019〕1号)要求,2020年10月我们园区启动了“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现场调研、风险研判和应急资源调查等系列工作,进入预案编写阶段。该项目拟于近期召开专家评审会。 五、下一步工作 下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梅州市和兴宁市各级环境保护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环评批复各项要求,不断加大环保投入,逐步完善园区的环保基础设施,继续提高园区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园区的环保监督管理,不断推进生态园区建设。 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