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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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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1 劳动合同文本费 1.5 粤价函[1996]379号  
2 职称考试考务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2]344号 其他部门经我局核准也按此规定执行。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0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7]179号 职称外语考试按此标准上浮20%收取。
  (2)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 65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
3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粤价函[2006]629号 不含资格证书费、含送审费
  (1)高级 580 不含资格证书费
  (2)中级 450 不含资格证书费
  (3)初级 (含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费) 280 不含资格证书费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100   对需要考试的人员收取
  答辩费 140   对需要答辩的人员收取
  论著鉴定费 200   对需要进行论著鉴定的人员收取
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费(不含试卷印制、组织考试等费用) 45 粤价函[2013]12号 报考人数不足120人的,按120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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