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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的公示(2021.3.3)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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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5〕109号)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以下企业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公示名单

序号

申领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日期

补贴项目

吸纳就业人员数量

补贴金额

1

兴宁市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2018-08-06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5

12000.00

2

兴宁市伟超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8-12-20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5

12000.00

3

兴宁市宇洋药品有限公司

2018-06-15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00

4

兴宁市东鑫工程有限公司

2019-02-26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

6000.00

5

兴宁市金拓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2019-04-08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

6000.00

6

兴宁市腾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8-01-23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8

21000.00

7

兴宁市凤栖湖酒店有限公司

2018-11-09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1

30000.00

8

宇天生态农业发展(梅州)有限公司

2020-04-2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00

9

兴宁市琼尧职业培训学校

2019-08-26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

2000.00

10

梅州洋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019-07-05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1

30000.00

11

兴宁市鸿隆物业有限公司

2018-03-16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1

30000.00

合计

153000.00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0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20402,联系人:刘国旺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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