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关于明确就业相关补贴项目的标准和办理流程事项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0】8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扩大就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下列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60631,联系人:刘丹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