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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的公示(2022.3.2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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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梅市人社【2021】55号)、《梅州市关于明确就业相关补贴项目的标准和办理流程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扩大就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下列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到基层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补贴项目

手机号码

补贴金额(元)

1

陈辉洪

兴宁市司法局新圩司法所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

188****5378

5000

2

陈洋

兴宁市伟泓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有限公司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

135****1817

5000

3

王幸浩

兴宁市伟泓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有限公司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

188****0789

5000

4

曾明婷

兴宁市伟泓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有限公司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

150****2986

5000

5

吴晓琳

兴宁市伟泓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有限公司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

183****8841

5000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2年03月28日至2022年04月01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60631,联系人:刘丹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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