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愿申报、着眼需要”的原则,结合我市职业培训开展的实际,对兴业职业培训学校按申请增设培训工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了实地评估后,拟同意兴宁市兴业职业培训学校增设居家养老照护合格证书培训工种,现予公示。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时间: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受理电话:0753-3262582,受理人:李宏。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