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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学习贯彻《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专题培训会 凝聚生态环境教育合力 助力绿美梅州生态建设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掌上梅州 发布时间: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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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下午,我市举办学习贯彻《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专题培训会,培训通过会议视频系统连线形式举办。我市有关单位负责人,环境教育基地、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市直绿色学校单位代表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职工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县(市、区)分别设分会场。

据了解,《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培训会邀请广东省环境教育促进会会长、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该《条例》起草编制组重要成员之一杨中艺教授对《条例》作专题宣讲。杨中艺结合分析案例、互动问答等方式,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生态环境教育的意义及其法制化、《条例》主要内容、展望和建议,让参训人员系统认识了《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

培训会强调,《条例》聚焦解决生态环境教育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明晰了部门、基层、学校、家庭、重点对象、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生态环境教育职责,规范了教育资料、教育设施、社会参与、表彰奖励等保障措施,为加强生态环境教育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绿美梅州生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加强生态环境教育,积极倡导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讲好生态环保故事,凝聚生态环保合力,为奋力推动梅州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全力打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梅州样板营造良好氛围、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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