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兴宁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法治建设,聚焦教育主责主业,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中共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兴法治办〔2023〕18号)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强化法治观念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会议的“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不断提升我市教育系统的法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法治课、讲座、班会、实践课等多种方式,让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课堂,不断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研讨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领会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召开全市教育系统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兴宁教育高质量发展。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制定印发了《兴宁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学讲宪法素养竞赛和演讲比赛,积极实施“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全市参与“宪法卫士”11万人次。二是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组织全市各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同步参与教育部举办的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并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校园宣传栏、国旗下讲话等多种方式,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三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法治宣讲课、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民法典主题教育和法治实践。在全市中小学生开展“童心向党·法治护航”市优秀普法作品征集大赛,提升了青少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四是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全面加强防欺凌、防溺水、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有效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亲自部署法治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梅州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全面工作规划,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着力推动各项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我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与各校(园)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谋划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组织年度学法考试,实现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率100%,优秀率100%,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深入推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市教育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部署要求,紧扣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公正执法 推进严格规范执法。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提高执法流程、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托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进行执法办案,推进规范、公正、文明办案,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对10宗行政检查执法案卷和1宗行政处罚执法卷宗进行自查自评,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合法,调查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卷内文书的基本要素齐备,填写规范。 推进公正公开执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订了6项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和3项联合抽查事项,围绕校园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资助工作、卫生保健、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合计抽查各类学校、幼儿园约25所,抽取执法检查人员13人,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坚持常态化双公示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将产生的行政执法信息上传公示,未出现迟报、漏报、瞒报情况。 (二)健全依法行政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 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研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立改废情况,做出处理意见并公示。做好公平竞争年度审查,审查相关政策措施和代拟的以本级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未发现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对《兴宁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贴实施方案》进行决策后评估,全面调查了解实施情况,客观作出评估。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及时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与规范性文件,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教育事业发展群众参与度。二是重视群众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过程性参与,保证工作公开及高效运转。 (三)完善政府职能体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编制了兴宁市教育局权责清单,我局共有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检查15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双百”工作,我局共4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积极开展“二次统筹”改革工作,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全年共开展4次“局股长走流程”活动,及时发现、解决办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改革,梳理出11项“极简办”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四、存在的不足 当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建设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还不够,师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学校缺少系统的统筹规划,存在把法治教育当成是上级布置的硬性任务的思想,以单一性的开展一到几次的活动作为教育内容,造成师生法律学习很大程度上主要还是被动的接受,校园普法和学生学法落实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积极营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不够显著。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主要还是通过开设法治课、班会课宣传等方式进行,普法教育的场所还是在课堂上,以单一的知识讲授为主,按照理论阐述的方式进行普法教育,普法教育的深度不够。需进一步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让学生对法律产生浓厚的兴趣,培养法律情感,不断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三是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我局行政执法队伍比较薄弱,执法规范化程度与先行示范标准尚存差距,执法工作力量不足,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办学主体多元,局下属事业单位较多,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难度较大,执法任务繁重与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需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强化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开展好“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持续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活动,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反电信诈骗等方面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 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教育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及考核,提升业务能力,完善执法与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兴宁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