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904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并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有关资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至7月23日。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局科技规划股(联系人:谢爱芬,联系电话:3310507)。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 2022 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904号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