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梅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梅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梅市科函〔2022〕64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12月30日18:00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盖章后于2023年1月14日前报送我局社会发展科技股。(邮箱:xnkgswsfg@meizhou.gov.cn。联系人:杨燕浩,范梓霖;联系电话:3322601)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梅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