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现将梅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的函》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企业,于2023年10月13日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局科技规划股(联系人:谢爱芬,3310507)。 附件:1.梅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的函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