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梅州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副市长陈日新陪同检查及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梅州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先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情况,随后前往康乃馨老年公寓和新陂镇敬老院实地检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要求我市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救助程序,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确保特殊困难群众都能及时获得救助。 据了解,在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过程中,我市不断提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水平,较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其中,我市今年上半年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60户,发放救助金43.5万元;除了提升特困人员供养补助标准外,我市还投入500多万,完善20间敬老院设备设施,增强供养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