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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方案提出系列“硬核”工作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梅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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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印发《梅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3年,我市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登记财产等短板指标实现突破提升,其余指标达到或接近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地区水平,跟上全省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步伐;到2025年,打造一批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点,力争梅州营商环境综合评价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服务实体经济

  打造七个方面环境

  《方案》围绕树立用户思维、发展思维、产出思维,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始终以企业感受为核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从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自主便利的投资环境、更加开放的发展环境、更具活力的创新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尊商重企的人文环境七个方面,提出了刚性十足的22条措施,并细化明确了88项责任清单,努力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为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引了方向、绘就了蓝图。

  《方案》明确,我市将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探索“极简审批”改革,开展“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建设,实现全市“线上一个平台、线下一个窗口”一体化政务服务全覆盖,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由“可用、能用”向“好用、爱用”不断深化,打造“无证明城市”。

  《方案》提出,强化要素保障服务实体经济,加强工业用地需求、生态环境保障,严格落实保障产业用地若干政策,每年安排不低于50%的市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产业项目,每年土地供应计划中安排的经营性用地保证不低于60%作为实体经济发展用地,建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用地清单制”,推行“标准地”“带方案”“带项目”供应工业用地,提前介入重点项目环评,加强行政和技术指导,积极争取省统筹解决重点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在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方案》明确,实现政府投资类项目、社会投资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减至80个、35个、15个工作日。

  《方案》还提出扩大对外开放合作,用好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深化穗梅对口帮扶,申报广东自贸区梅州联动发展区,对接“双区”、两个合作区、海西经济区,全力打造粤闽赣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高水平建设梅州综合保税区。

  提出系列新举措

  深化“放管服”改革

  《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推广首席数据官制度;探索建立工业基础大数据库;建立“批而未供”地块数据库;建设“规划图在线审查系统”;探索建立排污许可动态管理的园区企业排污机制,建设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废气排放在线监管平台;争取推出“属地海关与口岸海关风险联动协同监管”新模式;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人举报制度,推动形成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一个个“硬核”的新举措加持,将更大力度推动梅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强调,全市上下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主动对标对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探索建立营商环境改革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并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记者林婉萍 通讯员何少华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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