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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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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
审批事项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市直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2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1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今后不再保留 非行政许可审批 这一审批类别。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地带。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相关部门应明确政府内部审批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间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提高审批效率。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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