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兴市府办〔2019〕11号)要求,我局制订了《兴宁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立项审批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兴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年11月20日 兴宁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 立项审批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立项审批管理,有效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和资金使用效能,保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依据《兴宁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兴市府办〔2019〕11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项目立项审批按专业类服务项目和公共类服务项目分类进行。专业类服务项目是指由市直各单位负责的,包括专业软件开发服务及相关运维服务、系统业务运营服务和第三方服务等;公共类服务项目是指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的,包括基础设施服务、公共支撑平台开发服务、通用软件开发服务及其相关运维服务、系统业务运营服务和第三方服务等。 第三条 项目立项审批主要依据省、梅州市和兴宁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库,不属于规划范围或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国家部委、省和梅州市明确要求的除外。 第四条 项目立项评审应严格按照立项评审要点开展评审工作,重点审查项目与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的衔接情况,与存量系统的整合对接和业务协同情况,利用“数字政府”公共类服务支撑能力情况,以及数据需求、产生和共享情况等。 第五条 立项项目应严格落实国家密码政策和标准规范,做到密码保障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定期评估,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算法、技术,国家密码主管部门核准的密码产品和许可的密码服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项目立项审批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专业类服务项目的立项审批及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公共类服务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负责委托梅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专家,对项目立项进行专家评审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项目的资金审核工作,出具资金审核和资金安排初步意见。 (三)市机要局。负责项目的密码应用内容审核工作。 (四)市审计局。负责对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立项进行审计监督。 (五)市直各单位(一级预算单位,下同)。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类服务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第三章 专业类服务项目立项审批 第七条 方案编制。市直各单位统筹考虑本系统、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化需求,按照《项目立项方案编制指南》《公共类服务目录》及有关预算编制标准要求,编制项目立项方案。具体工作可委托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咨询机构协助开展。市直各单位应组织项目论证,可采用内部论证或专家论证的方式开展,出具项目论证意见,并经本单位办公会议审核后,以一级预算单位名义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第八条 密码应用审核。市直各单位应将涉及密码应用的项目立项方案报送市机要局进行审核。市机要局组织项目密码应用内容(包括密码应用的算法、技术和产品等)审核,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第九条 立项初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开展项目立项初审。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以及方案的合规性、必要性、现状与需求、方案设计、一体化要求、项目管理等进行审核,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审核意见。方案审核过程中,征求与项目相关的市直单位意见,不符合初审要求的退回申报单位补充完善。 第十条 专家评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委托(抽取)梅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专家组织开展专业类服务项目专家评审,原则上10个工作日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第十一条 造价审核。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对通过立项初审的项目进行造价审核,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出具造价审核意见。 第十二条 资金审核。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项目立项方案、专家评审意见、造价审核意见转市财政局就项目立项资金来源和资金安排征求意见。市财政局组织项目资金审核,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审核意见和资金安排初步意见。 第十三条 项目批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密码应用审核意见以及市财政局意见,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立项批复意见。 第十四条 项目备案。市直各单位根据立项审批意见完善项目立项方案,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作项目管理备案。涉及密码应用的项目立项方案报市机要局备案。 第四章 公共类服务项目立项审批 第十五条 方案编制。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根据“数字政府”建设需要,统筹考虑市直单位的公共类服务需求,按照《项目立项方案编制指南》、《公共类服务目录》及有关预算编制标准要求,编制项目立项方案。具体工作可委托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咨询机构协助开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应组织项目论证,可采用内部论证或专家论证的方式开展,出具项目论证意见。 第十六条 密码应用审核。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应将涉及密码应用的项目立项方案转市机要局征求意见,市机要局组织项目密码应用内容(包括密码应用的算法、技术和产品等)审核,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第十七条 专家评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委托(抽取)梅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专家组织开展公共类服务项目专家评审,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第十八条 造价审核。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开展公共类服务项目造价审核,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出具造价审核意见。 第十九条 资金审核。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项目立项方案、专家评审意见、造价审核意见转市财政局就项目立项资金来源和资金安排征求意见。市财政局组织项目资金审核,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审核意见和资金安排初步意见。 第二十条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密码应用审核意见以及市财政局意见,并将公共类服务项目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完成立项审批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市财政局开展资金审核、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进行立项批复时应采纳“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专家出具的项目立项评审意见。对原则性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二十二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依托信息化手段对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二十三条 市直各单位在项目入库、立项申报前,应充分考虑年度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时间安排等因素,做好项目的统筹规划和资金对接工作。 第二十四条 项目立项批复2年内未实施的,应重新申报立项。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本细则如有未尽事宜,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2年。 附件:1. 项目立项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2.项目立项申请表 3.项目立项方案编制指南 4.数据资源方案编制指南 5.公共类服务目录 6.项目立项评审要点 附件1: 项目立项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材料内容 (一)项目立项申请函(须加盖申报部门公章); (二)项目立项申请表; (三)项目立项方案; (四)密码应用审核意见(若涉及密码应用审核,一并提交书面审核意见)。 二、材料形式 (一)纸质文件(项目立项方案3份,封面和骑缝盖章;其他材料各1份); (二)电子文档(纸质文件扫描件以及doc、xls等可编辑格式文档); 三、报送方式 (一)不涉密、不属于敏感类的,用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发送; (二)涉密、敏感类的,用光盘报送。 附件2: 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3: 项目立项方案编制指南 一、概述 (一)为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立项方案编制工作,提高方案的编制质量,制定本指南。 (二)本指南是开展项目立项方案编制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公共类服务项目、专业类服务项目立项方案的编制。 (三)项目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立项方案的编制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咨询机构开展。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依据已备案的政务信息化规划、相关政策或主管部门批复的相关文件,按照本指南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编制项目立项方案。 (一)方案命名。项目立项方案文档应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项目立项方案”》。 (二)基本术语。项目立项方案编制使用的基本术语应参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以及国内、国际的惯用术语。除此之外,对理解项目立项方案有重要影响的专用术语,应做出定义。需定义的术语较多时,宜汇编列为附录或术语表。 (三)图形符号。项目立项方案中的各类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系统资源图和计算机系统配置图等图形及符号表示方式应符合GB/T 1526、GB/T 13502和GB/T 14085等的规定。 (四)词汇。项目立项方案编制宜使用汉语词汇,必要时可在汉语词汇后加注相应的外文词汇并放在圆括号内。确需使用无相应汉语词汇的外文词汇,应在第一次出现时加以说明,若使用的外文词汇较多,应集中汇编为词汇表。项目立项方案中使用缩略词汇或简称时,应在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在圆括号内注明非缩略词汇或全称。 项目立项方案应参考编制大纲进行编制,必要时可结合项目服务内容对有关章节进行适当调整。项目立项方案编制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名称。 列出项目的全称及简称。 2.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 列出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责任人的姓名、职务,以及项目联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3.项目立项方案编制单位。 列出项目立项方案编制单位名称,提供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如有多家单位应全部列出)。 4.项目立项方案编制依据。 简述项目立项方案编制主要依据,包括相关政务信息化规划、现行政策文件以及引用的标准规范和主要参考文献等。 5.项目目标、规模、内容、期限。 简述项目目标、规模、内容及服务周期。 6.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 简述项目预算金额和资金来源。(其中部门预算统筹解决xx万元、专项资金解决xx万元、财政新增解决xx万元、自筹xx万元等) 1.项目申报、验收单位与职能。 描述项目申报、验收单位概况,包括单位的性质、组织机构、主要职能和相关工作。对于多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项目,按照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的顺序分别描述。 若项目申报和验收不是由同一个单位负责,分别列明申报和验收单位的概况。 若有单位具体负责该项目组织管理的,描述单位的名称、性质、职能及在本项目中的主要工作。 2.用户单位。 描述项目用户单位的概况,包括单位名称、主要职能等。如有多个单位,一并列出。 若用户单位与项目申报单位为同一个单位,可以删除本节。 1.项目背景。 描述本项目建设的背景。 2.信息化现状。 描述项目申报单位现有的政务信息系统情况。涉及基础设施、系统业务运营服务、运维服务等内容的,需进行相应的现状描述。 3.存在主要问题。 阐述现有信息化处理手段,以及实际工作业务流程中需改进的方面,分析归纳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差距。涉及基础设施、系统业务运营服务、运维服务等内容的,需分别归纳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差距。 4.项目的意义及必要性。 根据现状以及预期目标,从加强宏观调控、市场监管、改善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简述项目的意义;从行使工作职责、满足业务需求的角度论述各项内容的必要性。 5.需求分析。 (1)业务需求分析。从项目申报单位职能定位、社会服务功能需要、技术发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需要等方面,结合行业特点,提出项目的业务需求,明确业务内容及业务流程。 (2)用户角色分析。从系统管理用户角度,详细分析管理用户的构成、数量及其使用要求;从系统服务对象角度,详细分析服务对象的构成、数量以及使用要求。 (3)功能需求分析。根据业务需求,提出功能需求的内容、结构、流程及相关指标。分析项目主要功能的构成和边界,简述功能要求。 (4)数据需求分析。根据业务需求,提出完成业务功能所需要的外部数据。 (5)性能需求分析。对系统的处理能力、存储能力和传输能力进行总量分析,提出系统能力的总量指标。 (6)安全需求分析。详细分析系统的安全保障需求,包括业务保障安全需求与信息安全合规性要求。 业务保障安全需求:从可用性(业务连续性)、完整性、保密性等方面对信息系统所涉及的业务的安全需求进行描述。 信息安全合规性要求:按照国家、省以及所属行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系统的信息安全合规性需求进行描述,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要求、电子签名使用要求等。 (7)备份容灾需求分析。提出系统备份及容灾保障需求,包括备份要求保存时长、备份存放副本数、同城容灾需求,异地容灾需求等。 注:对于国家部委下发部署的应用软件可简化需求分析内容。 1.设计原则。 根据项目需求特点和设计边界条件,遵循“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本项目的基本思路、方法和原则。 2.项目目标。 按照“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和本单位政务信息化规划,结合项目的需求,确定项目所要达到的目标。 对于较大型需要分阶段实施的项目,需制定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 3.项目内容。 结合项目目标和政务信息化现状,提出项目服务内容、规模、周期等。 4.系统架构。 (本节适用于软件开发服务和基础设施服务项目,不涉及相关服务的方案可删除本节。) (1)总体架构。 通过图表和文字描述项目整体框架,包括系统内部结构和外部系统间的联系,并区分出已建系统和新增系统功能区别。绘制系统总体架构图。 (2)应用架构。 通过图表和文字描述项目包括的主要子系统、子模块以及各功能模块之间的相互逻辑关系。 (3)网络架构。 通过图表和文字描述项目总体网络拓扑图、主要网络设备的名称、不同网络(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专网等)的边界划分等。 5.技术路线。 描述拟采用的主要技术路线,并说明依据。 技术路线与软硬件选型科学合理,并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信息技术产品。 (本节适用于软件开发服务项目,不涉及相关服务的方案可删除本节。) 1.已建或在建信息系统整合对接。 梳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已建和在建信息系统,在“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架构下, 提出已建和在建系统与本项目整合对接的目标与内容。 2.软件开发。 描述软件的功能,按照服务的复杂程度,软件服务可以划分系统、子系统、功能模块、功能点等多级。对这些系统、子系统、功能模块、功能点的业务流程、服务内容分别进行详细描述,并说明其内部之间的业务协同、数据交换关系。 软件开发服务类型分为定制软件开发服务、定制软件升级服务、定制软件租赁服务和成品软件租赁服务(许可)。 (1)定制软件开发。 定制软件开发服务适用于通过现有软件无法满足用户个性化服务需求,需要进行定制化开发的服务,服务使用方支付所有定制开发服务费。定制软件开发服务按需要完成的服务及任务量提出,服务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2)定制软件升级。 定制软件升级服务适用于软件系统已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后,须进行少量功能(功能变化率不超过30%)升级的场景。由服务使用方支付定制软件升级服务费用。定制软件升级服务按需要完成的服务及任务量提出,服务周期不超过一年。 (3)定制软件租赁。 定制软件租赁服务适用于服务使用方提出个性化定制软件需求,服务提供方进行定制软件开发交付。服务使用方按购买服务方式支付定制软件租赁服务费。 (4)成品软件租赁服务(许可)。 成品软件租赁服务(许可)适用于服务使用方直接租用市场上成品应用软件,服务使用方按购买服务方式支付成品软件租赁服务(许可)费。 应合理测算成品软件的数量需求,提出明确的成品软件规格参数和部署方案。 3.数据资源与业务协同。 根据业务需求,提出本项目的数据资源方案(参照附件4《数据资源方案编制指南》 ), 明确所需要的外部数据、本项目产生的数据、共享及开放的数据、数据安全方案等内容,如需要对本单位的历史数据进行治理,一并提出数据治理计划。 (2)业务协同。 列明需与外单位业务系统对接和业务协同情况,以目录形式确定业务协同内容。 项目内容中要明确阐述本期项目为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 数据共享平台、协同办公平台等公共平台所能提供的数据和服务。 4.安全服务。 结合业务需求分析安全风险隐患,在需求分析和设计时认真考虑系统整体安全,明确系统的安全域划分,确定系统的安全等级,制定安全策略,提出安全功能设计的实现方法及解决方案。 如涉及密码应用的内容,按照密码管理有关规定编写应用方案。 根据国家标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08)有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涉及到的所有相对独立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明确提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意见及依据。提供对外服务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按照等保三级进行设计。 (本节适用于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不涉及相关服务的方案可删除本节。) 1.运维服务内容。 (1)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服务。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服务是针对必须保留部门自建机房所提供的基础环境和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服务。 列出所有需要运维的设备清单并提供设备原值的相关证明,对于机房基础环境类的设备,还需要标明设备投入运行年限。 (2)软件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包括应用系统软件的功能配置完善、性能调优、安全保障,以及常规的例行检查、状态监控和响应支持等服务。 软件系统运维可按运维工作量、应用软件运维规模单价或运维人员计划投入情况测算。需要说明本服务采用哪种测算方式: ①按运维工作量测算或按应用软件运维规模单价测算:需要列明需要运维的功能点清单,并对系统更新频率、支持方式、系统部署方式、业务新颖性、用户规模、系统关联性、业务单位数进行说明。 ②按运维人员计划投入情况测算:需要列明所投入运维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运维人员的专业等级要求和服务时长等信息。 2.运维服务时限。 包括对于不同级别的故障,所能承诺的最长服务响应时限等。 (本节适用于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项目,不涉及相关服务的方案可删除本节。) 1.数据治理服务。 数据治理服务内容包括数据治理规划服务、数据采集服务、元数据管理、数据加工服务、数据清洗服务、数据分析应用、数据质量管理、数据监控服务、数据安全服务等。 数据治理服务仅限于部门内部数据治理服务,跨部门的数据治理服务由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统一提供。 2.其他运营服务。 其他运营服务是指信息系统的服务使用方基于信息系统围绕相关业务开展的内容管理、业务分析、流程管理、用户管理和宣传推广等各种业务运营服务。 (1)业务运营推广服务。 业务运营推广活动服务是指围绕着某项业务,通过各种互联网手段来建立与用户间的联系,进行最终实现用户增长、用户活跃度提升或是获得收入等特定目的的职能。 (2)绩效评估业务。 绩效评估业务是指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行为主体的与评定任务有关的绩效信息(业绩、成就和实际作为等)进行观察、收集、组织、整合,并尽可能做出准确评价的过程,如网站服务能力考评等。 (3)专项培训服务。 专项培训服务是指第三方培训机构根据用户要求,为保证用户能够有效地操作使用某一信息系统、操作工具,或掌握某一技能而代替用户培训有关人员的一种服务工作。区别于业务系统操作培训,因为业务系统操作培训往往与信息化项目密切相关。 (4)上述未包含的其他运营服务。 1.公共基础设施服务 (本节仅适用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不涉及相关服务的方案可删除本节。) 描述本期项目采购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的架构、技术、名称、规格选型、数量和部署方式等。 公共基础设施包括政务云服务、政务网服务以及其他基础设施服务。 2.特殊基础设施服务 (本节适用于市直单位因特殊需求采购的基础设施项目,不涉及相关服务的方案可删除本节。) 涉及系统运行所需硬件设备、机房环境等基础设施原则上在“公共类服务需求”中提出相应的资源需求。 因以下情况确需自行建设或自行购买服务的,需要说明依据和理由: (1)政策法规、国家部委、省或市政府有特殊要求的; (2)因为系统需要更高安全等级、设备需要分散部署等原因导致难以统一集中提供服务; (3)针对特定业务场景使用的定制化产品; (4)其他特殊情况的。 描述系统运行环境的需求,以及需要采购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等。 1.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有项目实施的咨询服务和提供专项内容的咨询服务两类。 项目实施的咨询服务包括项目调研、方案编制等内容;提供专项内容的咨询服务涉及政务信息化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课题研究、咨询管理等内容。 描述咨询服务目标、服务内容、组织管理等。 2.安全测评服务。 安全测评服务有项目实施的安全测评服务和提供专项内容的安全测评服务两类。 项目实施的安全测评服务是指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前,由第三方安全测评机构对即将上线的系统进行安全测评;提供专项内容的安全测评服务主要涉及政策要求、业务需求而进行安全测评的内容。 描述安全测评服务目标、依据、测评对象、测评的方法和使用的工具、测评内容和指标等。 3.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为项目实施提供监理服务,保障项目完成预定目标。 描述监理服务目标、监理服务内容、监理服务组织管理和项目范围、进度、质量、风险控制措施等。 4.验收测评服务。 针对项目验收要求提供验收测评服务(含软件开发功能点评估、交付使用等)。 描述验收测评服务的目标、依据、测评对象、测评的方法和使用的工具、测评内容和指标、软件开发功能点评估等,确保项目达到预期设计的目标。 5.采购代理服务。 为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 描述项目所需的采购代理服务的内容。 6.其他。 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提出除上述服务方案以外的其他服务。 参照《公共类服务目录》,提出本项目需要由市级“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提供服务内容。对公共类服务需求的内容及资源数量进行分析,阐述计算方法及依据。公共类服务目录中包含的公共服务能力原则上不允许申报单位另行建设。 根据《梅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梅府办〔2019〕5号)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1.项目周期。 明确项目总体、分期进度安排、项目阶段里程碑、阶段成果标识等。原则上项目周期不超过两年。 2.风险分析。 提出科学合理的项目风险管理方案,明确风险应对和管理措施。 3.绩效目标分析。 提出项目绩效方案及绩效目标。 (本节适用于基础设施服务项目,不涉及相关服务的方案可删除本节) 1.环境影响分析。 分析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2.环保措施及方案。 提出环保措施和环保解决方案。 3.消防措施。 分析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消防措施和解决方案。 4.职业安全和卫生措施。 分析职业安全和卫生隐患,提出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和解决方案。 5.节能分析。 分析项目水、电、气等各种资源消耗情况。并根据节能专项规划及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分析项目立项方案是否体现了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对能耗指标的相关要求。 提出项目节能措施和解决方案,并说明和测算节能效果。 1.项目预算范围。 说明服务内容预算范围(如软件开发项目预算中应包括开发费等项目服务费以及设计费、监理费等项目其他费用),但不应包括由《公共类服务目录》中统一提供的服务费用。 2.编制依据。 说明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包括国标、行标、地标、各类统计数据等。 3.编制说明。 包括预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服务费用获取方式和确认途径;各种取费依据和标准等,并评价其合理性。 4.项目预算。 预算总表通常由软件开发服务、系统运维服务、系统业务运营服务、基础设施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组成。 表1预算总表 注:项目没有管理费和预备费,预算无需列出。 5.服务分项预算。 (1)软件开发服务预算。 ①定制软件开发服务预算。 表2定制软件开发服务费总表(方法一:功能点估算法) 表3功能点清单详细列表 表4 类别及对应未调整功能点(UFP)数量 表5 直接非人力成本表 表6 定制软件开发服务预算表(方法二:工作量估算法) ②定制软件升级服务费。 定制软件实际开发服务费参照“定制软件开发服务费”规则计算。 ③定制软件租赁服务费。 表7 定制软件租赁预算表 ④成品软件租赁服务(许可)费。 表8成品软件租赁预算表 (2)系统运维服务预算。 ①基础设施运维服务预算。 表9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服务预算表 注:机房基础环境运维服务费需要说明运维费率的取值及依据;硬件设备运维服务费需要说明比例系数的取值及依据。 ②软件系统运维服务预算。 表10软件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预算表(方法一:按运维工作量测算) 表11软件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预算表(方法二:按应用软件运维规模单价计算) 表12软件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预算表(方法三:按运维人员投入情况计算) (3)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预算。 表13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预算表 (4)基础设施服务预算。 ①公共基础设施服务预算。 表14政务云服务预算表 表15政务网服务预算表 ②特殊基础设施服务费。 表16特殊基础设施服务预算表 表17特殊基础设施预算表 (5)其他服务预算。 表18 其他服务预算表 6.资金筹措。 明确提出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如经费来源及说明、筹措方式等。 7.资金使用计划。 结合项目的实施进度,提出本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 四、编制大纲 以下大纲只适合单一类型的项目,若涉及两类及以上服务,应整合编制1个项目立项方案。 五、编印与排版要求 1.封面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立项方案编制单位和编制日期。 2.项目名称宜用二号宋体加粗,项目编号、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立项方案编制单位和编制日期宜用四号宋体。 1.扉页应列出文件审核人、文件编制人等项目立项方案编制参与人员。 2.“文件审核人”、“文件编制人”等宜用四号宋体加粗。 表1目录及正文编排要求 项目立项方案应用A4(210mm×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附件4: 数据资源方案编制指南 一、编制目的 为更好地组织、管理和应用政务数据资源,根据《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18〕50 号)要求,市直单位在项目立项时应编制相应的数据资源方案。 二、编制要求 方案编制应以“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应用和安全管理,促进政务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打造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为目标,结合实际情况,从数据需求、数据产生、数据共享、数据安全和数据治理五方面阐述本项目政务数据资源方案的内容。 三、方案内容 (一)数据需求。方案应提出期望实现的数据需求,包括资源提供方、需求事由、实现方式等,共享数据能够解决目前本部门哪些场景或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具体哪些问题,实现事项办理效率提升和数据服务共享,以及在数据采集、共享、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建议。数据资源需求清单(样表)如下: 表1数据资源需求清单(样表) 说明: 1.数据内容及获取方式。结合本单位的业务需求,说明要获取的数据内容和方式。数据获取方式有: (1)通过共享方式从其他单位或组织的业务系统获取数据; (2)依照法律、法规,利用终端设备,通过测量、监测、录音、录像等方式获取有关数据。 通过共享方式获取的政务数据资源的,说明数据共享通道。原则上,政务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均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支撑,不得新建共享交换通道,已建共享通道的,应当进行整合。 市直单位可以通过共享方式获取的政务数据资源,应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统一提供,避免通过其他方式重复采集。业务办理过程中办事材料、申请表中如可以使用电子证照代替、数据共享等方式共享的,不得要求办事人提供。 2.需求原因。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政务数据资源的,应明确所需各类数据的用途,说明使用共享数据的原因。 3.信息资源来源。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政务数据资源的,应说明所需各类数据的来源单位和业务系统。 4.期望数据更新频率。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需求,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政务数据资源的,需提出对所需各类数据更新频率的要求。 5.大数据服务。结合自身业务需要,针对政务大数据中心提供的数据查询、核验、分析、比对及汇总等数据服务提出要求。 (二)数据产生。 结合本项目采取的服务内容及业务系统的功能,描述本项目产生的数据资源内容。产生的数据资源清单(样表)如下: 表2产生的数据资源清单(样表) 说明: 1.业务及流程描述。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对业务及流程进行描述。 2.数据范围。是指数据适用的地理范围,例如全市的人口数据。 (三)数据共享 结合本期项目产生数据资源的情况,编制数据资源目录,明确政务数据资源的分类、责任方、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数据资源目录(样表)如下: 表3数据资源目录(样表) 说明: 1.共享类型。包括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的政务数据资源,需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据,否则应当无条件共享。列入有条件共享的政务数据资源,应明确具体的共享条件。 2.数据共享方式。说明可共享的数据的共享通道。原则上,政务部门之间不得新建共享交换通道,已建共享通道的,应当进行整合。 3.开放类型。开放类型包括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需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据,否则应当无条件开放。列入有条件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提供方应明确具体的开放条件。 4.更新周期。更新周期为年、月、周、日、实时更新等。 (四)数据安全 结合数据存储及传输的需求,分析数据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数据安全策略,提出数据安全解决方案。如涉及密码应用的内容,按照密码管理有关规定编写应用方案。 (五)数据治理。结合省、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和实际需求,对本单位的历史数据提出治理方案。本章节仅针对有数据治理需求的服务项目。 1.数据分析。对本单位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说明数据存在的问题及差距。梳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已建和在建信息系统的数据资源,在“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架构下,提出数据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内容。 2.数据治理内容。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编制数据治理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数据汇聚融合、数据清洗、数据整合、数据质量管理等内容。 附件5: 公共类服务目录 说明:此为省定公共类服务目录,市级参照执行。 附件6: 项目立项评审要点(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三)现状及需求分析
(四)总体设计
(五)软件开发服务
(六)系统运维服务
(七)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八)基础设施服务
(九)其他服务
(十)公共类服务需求
(十一)项目采购
(十二)项目管理
(十三)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措施的设计
(十四)项目预算
(一)软件开发方案
(二)系统运维服务
(三)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四)基础设施服务
(五)专项咨询服务
(六)专项安全测评服务
(一)项目立项方案的封面编排要求
(二)项目立项方案的扉页编排要求
(三)项目立项方案的目录及正文编排要求
(四)项目立项方案的印刷要求